本网常州讯:金坛一洗头房主利欲熏心,为区区几百元卖淫款,多次介绍卖淫。近日,该店主被金坛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
黎东升系金坛人,在金坛经营一家洗头店。2006年10月21日,一自称姓翟的男子来到黎东升经营的洗头店洗头。翟姓男子在同黎东升聊天过程中提出想找个“小妹”,并询问黎东升是否可以介绍。黎东升当即表示可以,又说为安全起见,不能在洗头房内行事。翟姓男子随即留下手机号码和酒店房号。当日晚上九时许,黎东升打的将物色到的“小妹”送到翟姓男子提供的酒店房号,并从翟姓男子手中收取了100元“中介费”。此后的2个月间,翟姓男子先后2次到金坛出差时,都按照同一方式从黎东升处结识“小妹”,黎东升因此再次获利200元。金坛法院经审理认为,黎东升在卖淫女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使卖淫嫖娼活动得以实现,其行为均已构成介绍卖淫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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