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建邺法院受到了河西兴元某住宅区182位业主的联名表彰申请和一面锦旗。建邺法院为业主们要回了1000多万的延期交房违约金案,这些业主认为建邺法院郑嘉保、张革联副院长以及执行局副局长刘俊是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建议上级法院对相关人员给予表彰。

 

20088月,兴元400多位业主因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延期交房违约金,发生群体纠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建邺区法院执行。由于涉及维权群众达千人,执行标的达1300多万,双方矛盾激化,社会危机一触即发,执行面临巨大困难。在建邺法院院领导的关心下,执行局刘俊副局长亲自办理本案的执行,其面对上千名业主,耐心解答业主疑问,宣传政策,树立法院形象,安抚情绪不稳的群众。为了让业主早日拿到足额赔偿金,刘局长为本案经常加班,经常是法院最后一位下班,有几次甚至带病工作。经过艰难的执行与协调,400多位业主已全部拿到赔偿金。

 

兴元业主们非常感谢建邺法院相关领导,他们认为建邺法院的执行工作充分体现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宗旨,法官们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