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以来,赣榆法院坚持“五字方针”,借助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回家过节、逃债人员回家过节、渔船靠港的有利时机,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取得良好效果。今年1月份,该院执行收案总数为333件,实际结案229件,同比增加121件,结案率和实际执结率同比分别增加42.9%60%,实现执行工作首月开门红,为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执行手段上,突出一个“全”字。严格依照省高院规定的执行案件流程依法执行,坚决杜绝以案件太多为由随意省却执行流程以及越级采取执行措施等现象的发生,所有案件坚持做到“四查”,即查房产、车辆、土地所有权、存款,穷尽一切法律手段以及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时间上,强调一个“活”字。抓住春节期间前船已靠港、人已回家的最佳时机,该院执行人员利用凌晨、晚间等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昼夜行动,用足人力车力,全力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执结了一批被执行人长期在外所导致的人难找、财难寻的“骨头案”。

 

执行机制上,力避一个“单“字。纠正执行工作由法院单打独斗的传统理念,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努力寻求各级人大和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支持,积极借助工商、房管、土地、公安、金融等执行联动机制单位的信息优势,使用基层协助执行员、司法协理员的力量设点布网,使执行工作逐步走上社会化、信息化、网络化的轨道。

 

案情把握上,追求一个“谐”字。积极贯彻江必新副院长提出的执行工作应遵循生道执行、原情执行、和谐执行的新理念,在追求效率的前提下创造性使用各种调解手段,耐心细致地人帮被执行人思想工作,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力求和谐执行,力争让当事人双方满意,切实作到案结事了。

 

执法尺度上,严格一个“廉”字。严格遵守中政委“四个一律”的规定,禁止任何不廉洁、不公正、不文明的行为。同时,加强对执行一线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重点案件以及重要节点进行不定期抽查。今年以来,该院执行局未有一人一案受到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