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日上午,宿迁地区8起非法集资类案件分别在泗洪法院、泗阳法院、宿城法院进行集中宣判。此次非法集资类案件集中审理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群众到庭旁听庭审,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监督指导。

 

曹某等8名被告人均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采用口口相传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公共存款,且事后无法归还。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曹某等八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根据案情不同,分别判处曹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七万至十七万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