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作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7-07 浏览次数:1396
7月5日,南京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系统、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常委会、南京市委常委会相关会议要求。南京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道林主持会议。南京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七巡回指导组成员杨建平,南京中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学习研讨会。南京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爱君,党组成员、副院长史俊、衡阳、吴焱分别作交流发言,副院长冯驰列席会议并交流发言。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立足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回望光辉历史、擘画光明未来,提出一系列新的重大思想、重大观点、重大论断,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宣言,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行动指南。
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发出的“努力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伟大号召,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到推动全市法院审判高质量发展、队伍高素质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
要感悟思想之“光”,做好学思践悟文章。要在知其然中进一步深化认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市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丰功伟绩,凝聚起新时代为全面推进南京法院审判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而顽强拼搏、不懈奋斗的精神动力。要在知其所以然中进一步凝聚力量。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在深学笃行中真正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行动上自觉,在新时代推动审判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继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要在知其所以必然中进一步坚定信念。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全流程各领域,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热爱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中。
要把握实践之“要”,做好转化结合文章。要立足法院工作实际,紧紧围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牢牢把握的“九个必须”经验启示和根本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之以恒提升审判质效、改进司法作风。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度。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强化涉外审判工作,进一步优化对外开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防范化解各领域重大风险,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南京建设。依法严惩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审慎审理涉台胞台商纠纷,妥善化解涉少数民族纠纷,为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慎终如始做实队伍教育整顿总结和“回头看”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要砥砺担当之“勇”,做好贯彻落实文章。要提高党组统领抓落实的能力。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组更好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围绕“五个强化”要求,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提高领导带头抓落实的能力。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创造性落实上动足脑筋、下足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抓落实上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提高干警具体抓落实的能力。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继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潜能,确保广大干警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实践本领跟上新时代步伐,胜任新时代司法工作要求,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路上“模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