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了,月亮和星星都已躲进云层,进入了梦乡。不远处,飘来了一小阵无力而烦躁的犬吠。我拖着疲惫的身子,轻轻的打开院门,怕惊醒熟睡的家人。

临近春节,一些在外务工躲避执行的“老赖”也都陆续悄悄地回家。这不,局里刚刚组织了夜间行动,我把最后一批被拘留人送进了拘留所。

门吱吱悠悠的开了……忽然,院落处传来鸡的叫声,凄厉而悲哀。打开灯一看,蛇皮袋里蠕动着四只捆扎的公鸡。我进了卧室,摇醒沉睡的妻子问:“鸡从何来?”妻说:“晚上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女的,说是姓米,草桥镇的。”我心里咯噔一下,困意顿消,此人不就是我案子里被执行人的家属吗?她的丈夫驾驶货车在外地因雨天路滑,翻车将路边行人欧某某轧死。兄弟法院不久前委托我院执行被执行人边某某,赔偿死者亲属五万余元。前天的传票却传来了边某某的家属,米某哭诉说,刚刚贷款买来的二手车,跑了第一趟就出事了,边某某也因此跑新疆打工去了。边某某的大哥也趁机说,咱胳膊肘得向里拐,不能向着外地人啊。我严辞以对,作为法官,应当向着法律。并耐心地做被执行人家属米某的思想工作,二人悻悻地离开了法庭。没想到居然把鸡送到了家里。我生气地说,你怎么随便收人家的东西?妻委屈的说:“她说是你的表姐,我打你的小灵通又打不通……”

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门外的公鸡不时发出几声哀鸣,大约又过了一个时辰,“喔??”终于发出一声长鸣,其他的鸡也跟着附和起来。妻子也醒了,“你上午把鸡给人家送去。”“我哪有时间,你拿到市场杀了它吧。”妻睁大了惺忪的眼睛:“你不是从不收别人的东西吗?”我狡黠而无奈的一笑,称自有办法。

上班的时间到了,我顾不上再补一觉,骑上自行车,直奔邮局……

没过两天,我正在与当事人谈话,米某某敲开了办公室的门,她手里拿着我前天寄给她的二百元存单,眼含热泪,请求我通知对方再谈一次,我当即拨通了申请人的电话。

第二天上午,经过我介绍被执行人家庭的情况后,申请人很大度的减让了赔偿款,双方很愉快的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人点着执行款,紧紧地抓住我的手不放,激动地说:“案子委托出去后,我就没抱着多大希望,没想到……”

我望着他们双方均满意地离开,我兴奋地在工作日记的扉页上写下三个字“廉生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