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沛县法院紧紧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工作宗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最高院《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以基层法庭为主阵地,坚持“贴近农村、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为原则,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审判大巡回机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强化机制建设,构建大巡回审判模式。在离县城较远且案件较为集中的乡镇设立内设立巡回审判点,在全县各个乡镇都聘请了司法联络员、司法助理员;建立不定期的巡回机制,针对一些突发事件、群众性纠纷,组织不定期开展上门巡回立案、调解等;完善便民诉讼的指引,在乡镇及村显著位置张贴公告、制作牌匾或发放便民联系卡,告知群众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巡回办案日期;作折叠式的审判桌椅,配备专用车辆,进一步方便群众举行诉讼。

二是完善巡回制度,规范审判大巡回模式。扩大巡回办案主体,建立以法庭为主,各审判业务庭为辅的巡回审判模式,大力推广上门调解、巡回办案,减少当事人诉累;加大审判延伸,建立以办案为主,说法为辅审判模式,利用巡回办案深入到乡镇、农村的时机,选择一些在农村常见的典型案例制作成移动法制宣传栏,向群众发放一些法制宣传单,将《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些与农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宣传到农村,做到有案办案,无案说法;做好案件回访,针对全院已审结的涉农案件,由巡回法官及时走访,了解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做好判后答疑工作。

三是创新工作举措,突显便民利民理念。在立案环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于文化程度低、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当即办理口述立案手续,免费提供各类空白填充式起诉状,方便群众诉讼;在审判环节,能调则调,能判则判,对于一时难以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同意下,尽量简化程序,当即就地开庭审理;严格执行最高院的关于司法救助的要求,突出对弱势群体保护,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确保经济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四是强化诉讼调解,构建和谐新农村。首先是调解方式上创新,充分发挥农村威望较高的长辈、人民陪审员、基层调解员、司法助理员、联络员、乡镇包村干警、村委主干、人大、政府及基层组织的作用,将调解工作推向社会化;其次是调解内容上创新,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合法协议,未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或侵害他人利益,只要双方当事人认可,可以不受是否查清案件事实的限制,。

五是拓宽巡回办案,开展审判工作延伸。建立民事纠纷调解网络,由法庭、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村及其他基层调解组织等部门联合组建民事调解网络,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构建以司法为主导,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支持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基层人民法庭通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与会代训、邀请人民调解员到庭听审、参与个案调解等方式,做好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处理民间纠纷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