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非法制造发票为“致富”被判拘役又处罚金
作者:宋妍 发布时间:2012-11-27 浏览次数:324
近日,江苏省泗洪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制造发票案,以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尤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李某、尤某系夫妻,2012年3月份以来,两人无意间获得一个发家致富的途径,从此深陷其中。二人以每本200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从陈某、方某(均另案处理)手中购买“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山东省工业统一发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等十余种版面不限额的空白发票,并对所购买的部分空白发票进行了非法加工制造,在空白发票上打印收款方(发货方)名称、付款方(收货方)名称、发票金额、开票时间等内容。2012年8月14日,泗洪县公安局在被告人李某、尤某家搜查出各类已制造的发票21份,票面金额共计1272219.6元,经鉴定均为假发票;另搜查出为非法加工制造而购买的“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山东省工业统一发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等十余种版面不限额的空白发票370份,经对其中366份进行鉴定,均为假发票。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尤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向他人购买空白发票进行非法加工制造,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且本案系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李某、尤某为非法制造发票而购买的370份空白发票犯罪行为,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被告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尤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