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骑车丢性命邻里反目 悉心调解化干戈春风化雨
作者:马娟 李猛 发布时间:2007-01-26 浏览次数:2333
本网徐州讯:“大娘,俺对不住你,对不住俺大叔,请你原谅俺吧!”三十出头小唐捧着一沓钱,长跪在一位五十多岁的农村妇女王某面前。王某也是泪流满面:“你快起来,俺不怪你了。”
这是日前出现在睢宁县法院凌城法庭感人的一幕。小唐与王某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原告与被告。双方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被告小唐当庭给付了30000元补偿款。
晚上七点多钟,王某不见丈夫回来,突然电话响了,是万某的一个朋友打来的,说万某下午找他和几个朋友谈借钱的事情,谈妥了事情,万某就骑摩托先回去了。几个朋友随后再送钱途中经过小金庄时,发现万某骑的摩托车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车子变了形,万某也躺在一滩血中,已没了呼吸。他们立刻报了警了。这个电话犹如晴天霹雳击垮了王某。
小唐听说万某出了事,也连忙与万某的亲戚朋友一起,帮着王某料理万某的身后事。事情忙完了,仍沉浸在丧夫之痛中的王某想,如果不是为了帮小唐借钱才酒后骑摩托车出去,小唐应该为万某的死负些责任。小唐觉得很委屈,摩托车是万某要骑的,出了事故,车子报废了,人也没命了,可是不该要他来负责。
几番交涉无果,双方如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王某孤儿寡母四人一纸诉状,将小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抚养费等计十万余元。
承办此案的姚秀金副庭长没有单纯的就案办案,而是从维护农村和睦的邻里关系的大局出发,准确地把握了该案的法律关系,分别跟双方当事人反复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两家人在法官春风化雨般的细致耐心、入情入理的调解下尽释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