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丰县法院一审以张俭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

经审理查明,张俭在担任丰县赵庄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副站长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列开支,将计划外生育费计人民币37141.97元占为己有。为此,法院判处张俭有期徒刑2年,

在犯贪污罪判决宣告以后,检察院又另发现张俭犯有滥用职权罪,其在明知该镇计划生育服务站预收社会抚养费将导致计划外生育现象发生的情况下,仍积极给该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计生专干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任务,致使七十余名妇女违规生育,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俭在犯贪污罪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故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