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在全市法院报结案件的最后一天,连云区法院民一庭的第五、六法庭内庭审依然进行,主审法官王卿、王聿广正为两批劳动争议案件做最后一次的调解。中午十一点左右,两个法庭内先后传出当事人的鼓掌声,六十件劳动争议案件终于调解结案。

随着连云港市东部城区经济结构的调整、企业制度与劳动制度的改革、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外向型经济、港口经济及三资企业的发展,劳资关系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市场经济结构的加快调整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深化改革,劳动关系一改过去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一性,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导致连云区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年年攀升。2005年该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2件,是2004年全年的3倍多,2006年该院新收的劳动争议案件达125件,比2005年又增长了291%。连云区法院充分考虑到劳动争议案件未来的趋势,在2005年即成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并从民一庭现有的审判队伍中选出一名法学硕士配备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专业合议庭的成立以及高学历的配备,有助于审判人员全面、详细地掌握、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也提高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质量。2006年该院已审结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上诉案件仅为4件,无一件改判或发回重审。

劳动争议案件属于仲裁前置案件,在诉至法院前往往已矛盾重重。该类案件由于当事人双方争议大,涉及面广,很容易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为了妥善、快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东部城区的稳定,在成立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的基础上,该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省总工会《关于委托工会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意见(试行)》,在连云区、开发区工会和驻区企业中聘请了7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会干部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的特邀调解员。7名工会干部利用其了解企业状况、熟悉企业职工想法的便利条件,把大量的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2006年该院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为53.17%,其中委托特邀调解员调解的为60件。这种借助外界力量对劳动争议案件坚持先调解的做法,进一步推动了社会大调解机制的完善,体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了当事人双方的欢迎。

开发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刘玉珍等38人和王为夫等22人诉中港第三航务工程局江苏分公司、广东省江门市新会航建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由于涉及的当事人人数较多,连云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庭本着“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就是真正的构建和谐社会”原则,邀请特邀调解员积极地做调解工作。审判人员在已拟好了判决书的情况下,仍没有放弃最后的调解机会。最终,经过多方努力,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