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2007122,新沂市人民法院依法对阻挠法院执行公务的五名案外人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而事情的起因却仅仅是因为一块二十平米左右的地块。

20069月,新沂市瓦窑镇大新村两村民因一块二十平米左右的地块引起纠纷,诉至新沂法院。因原告已经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诉争土地的使用权审批手续,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而被告朱某却以该地块是自己一直使用为由拒不交付给原告,法院判决生效后,朱某未有履行。原告遂申请执行,执行人员多次调解,耐心地做朱某的思想工作,但一直未有成效。2007122下午,执行人员再次去朱某家中做工作,希望朱某能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此时,朱某的亲属王某、张某等多人对法院执行人员进行围攻、辱骂,导致围观群众甚多,影响极坏,执行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为严肃法纪,促进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新沂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为首的五名案外人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执行法官语重心长地说:“何必纷争一分地,让他三分又何妨!”该五名案外人均后悔莫及,被执行人朱某也表示回家后立即清除该地块上的附着物,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