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上路一年 男子有苦难言
作者:吴磊 发布时间:2015-03-27 浏览次数:502
法院悉心调解终让爱车成“有牌”一族
个体户张进一直从事建材生意,别人欠他钱无力还,用一辆小轿车冲抵,然而,小轿车到手一年了,还是只能无牌上路,无奈的他诉至法院,要求解决,近日,铜山法院审结了这起特别的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件,张进的爱车终于有了“名分”。
欠债“传染” 陷入三方债务
2012年,包工头李猛承建了徐州某4S店厂房,工程总款400余万元,工程期间,李猛从张进处采购了价值15余万元彩钢板,谁料,完工后,4S店以工程质量有瑕疵、自身资金周转困难等种种理由,只支付给李猛100余万的工程款,待张进向李猛讨要购买彩钢板的款项时,李猛表示自己很无奈,4S店不给结工程款,他实在没钱给张进。
轿车抵债 问题“圆满解决”
急需用钱的张进多次找李猛,李猛也多次找4S店讨要说法,最终,在无数次沟通后,4S店提出用其名下一辆价值9万余元的长安铃木小轿车,冲抵李猛的部分工程款,车辆移交后,李猛再将车辆转到张进名下,4S店承诺给予购车发票、合格证等材料,用于了清李张二人间的彩钢板款。李猛表示同意,张进在权衡再三后也表示同意,自愿放弃剩余款项。
2013年9月,三方签订了抵车款协议,至此,张进的难题似乎得到圆满解决。
再起波澜 轿车无法上牌
张进办理了保险和临时牌照,高兴地将小轿车开回了家,之后,他找到李猛,索要合格证等材料,以便办理车辆牌照,李猛先是推诿,后来郁闷地告诉他:合格证拿不到了!
原来,该4S店欠了长安铃木厂家的不少购车款,厂家将这批车辆的合格证扣着了,称只有给付清购车款才会给寄发合格证。
更为倒霉的是,在此期间,4S店的法人代表涉嫌经济犯罪,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S店已经陷入无序状态。
无奈起诉 给我爱车“名分”
辛辛苦苦抵来的车不能上牌,放在家里毫无价值,转手再买又无可能,张进只能开车上路。
无牌上路的张进成了交警的关注对象,经常被拦下,每次张进都郁闷不已地解释半天,然后去办一张临牌,运气不好时甚至被罚款训斥。
上路一年多,张进被交警拦下次数高达近20次,换过15个临牌,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
期间,他也多次与李猛、4S店沟通,均未有任何结果,2014年11月,万般无奈的他将李猛和4S店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车辆合格证等。
悉心调解 法院化解难题
铜山法院审查后认为,抵车款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属于债务转移合同关系,办理合格证作为合同的附属义务,被告应当履行。承办该案的常江红是位年轻女法官,心思细腻,善于调解,她感到这个案件事实虽非常清楚,但却难以判决,因为案件的特殊性,判决极有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她决定从调解入手。
经核实,合格证确实在厂家手里,二被告无力协调讨要,主审法官去车管所协调,提出由法院开具证明,特事特办给予上牌,遭到了婉拒。
至此,要想解决此案,必须直接与长安铃木厂家沟通,法院向重庆长安铃木汽车公司发去公函,请求长安公司从大局出发,交付合格证,了解纠纷。主审法官还多次与该公司法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提出长安公司作为一家大型汽车生产企业,应该更多地考虑消费者权益和厂家声誉,智慧性地处理好本案。
最终,在大量耐心的调解劝说工作下,今年3月,重庆长安铃木汽车公司将本案所涉车辆的合格证等材料一并寄来,张进第一时间办理了牌照,告别了无牌上路的尴尬历史,案件得到了圆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