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司法建议得市委政法委采纳
作者:赵国芹 陈海波 发布时间:2012-11-27 浏览次数:388
近五年来,执行案件数量直线上升,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手段层出不穷,法院通过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房产登记部门、工商登记部门能查控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逐年下降,依靠传统执行模式,已难适应新形势。执行是大事,是难事,是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当事人的司法期待兑现与否的头等之事。为此,靖江法院在对基层协助执行工作深入调研后,撰写了《关于基层政权组织协助法院执行并纳入社会管理创新考核的建议》,受到了靖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批示肯定。
司法建议书认为:执行属于社会综合治理范畴,中央政法委(2005)中政发52号文件已提出了解决执行难的方针。政府作为社会的大管家,应整合社会资源,健全各部门参与执行的联动机制,建立基层协助网。为破解执行难提供制度支撑、经费保障。建议的具体内容有三项: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由靖江市市委政法委牵头,法院、综治办、乡镇(街道、园区)主管副职参与成立基层协助执行领导小组,乡镇(街道、园区)的综治办为常设办公机构,每村(居)委设置协助执行员。二、修改考核规则。将基层组织协助执行纳入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法院登记协助执行情况,整理成台账,作为业绩考核的统计凭证,年终由市委政法委与法院共同负责考核。三、强化经费保障。市财政设置奖专项资金,为协助执行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并列入年度预算,法院对协助执行员每年考核,根据工作效果,奖励优秀协助执行员。
该司法建议已得到靖江市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靖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国庆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能进一步推动了人民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完善和落实。,为此专门批示:“建议可行,应支持。请与法院对接,进一步细化操作要求,同时就法院其他需要基层组织协助的工作进行梳理,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目前,靖江法院正在草拟相关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