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昆山的王某近期到昆山法院起诉离婚,与以往常见的感情不和理由不同,王某竟然过河拆“婚”,真实让人大跌眼镜。近日,昆山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

  原来,王某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2012年因为孩子上学王某借款高价购买了一套学区房。由于一个人还款和生活压力大,这使得王某动了“歪脑筋”。王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离异的柳女士,柳女士经商多年,存有一定的积蓄。两人认识不过数十天王某即向柳女士求婚,“闪婚”过后,柳女士任劳任怨,通过两年时间帮助王某一起陆续将其房屋贷款还清。“无债一身轻”,令人没想到的是,王某不仅没有心存感激,反而在债务还完后一纸诉状将柳女士告上法庭起诉离婚。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王某竟然大言不惭地称自己和柳女士结婚就是为了让她分担一些还款压力,两人其实并没有真正的感情。柳女士则称两人结婚后感情一直很好,虽然闪婚,但二人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在一起的,且已经共同生活了2年多,她不愿离婚。法官主持双方调解过程中发现王某离婚态度坚决,而柳女士则认为自己为婚姻付出很多,如果这样简单离婚对自己很不公平,且她对两人婚姻还抱有希望。经法官调解二人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法官根据两人感情实际状况,判令不许离婚。

  法官提醒:婚姻关系是在男女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缔结的,而不是交易。本案中王某在与柳女士结婚时是出于分担经济压力的目的,但双方进行结婚登记确系出于双方平等自愿,所以两人的婚姻合法有效。庭审中,柳女士明确表示不愿离婚,且王某也未向法庭提供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两人婚后,柳女士用自己的收入帮王某还清了其婚前个人债务,这说明两人感情尚可。庭审中经法官调解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意见,故法院认定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