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丹阳法院在该市14个镇(区)设立诉讼服务站,采取“四个结合”方式,强化诉讼服务,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提供诉讼服务与法律释明工作相结合。指定专人定期到各镇(区)诉讼服务站进行巡访接待,为基层组织和社会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对涉诉群众积极做好法律释明、息诉服判工作,增强其对法院裁判的认同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提高服判息诉率。至11月份,诉讼服务站工作人员巡访140余次,接受各种法律咨询730余次,答疑35次,协助业务庭处理案件22件。

 

矛盾纠纷调处与构建联动网络相结合。对巡访接待中遇到的纠纷,经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当即组织诉前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积极发挥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生活、熟悉群众诉求、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独特优势,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加强资源共享,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至11月份,诉讼服务站与各基层组织联合成功调处了各类矛盾180余起。

 

延伸审判职能与深化和谐共建相结合。对涉及群体性纠纷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发出预警,对于需要法院参与处置的辖区突发性纠纷及时参与协调。诉讼服务站运行以来共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化解突发性纠纷12起。

 

加强法制宣传与矛盾源头预防相结合。积极发挥服务站作为普法宣传和沟通民意的阵地作用,对辖区多发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等纠纷,通过开设法制讲堂、开展“送法村村行”活动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讲法,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从源头上避免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稳定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