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法院从审判实践出发,强调司法建议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以“四个并重”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帮助消除社会管理过程中的消极因素。今年以来,该院共司法建议9条,反馈率在90%以上,受到了相关部门的好评。该院的做法有:

 

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在审判工作及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坚持在排查、剖析问题的同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司法意见和建议,并注重建议、对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加大具体工作的指导性,使建议的问题得到解决。

 

坚持主动服务与沟通交流并重。在形成建议的过程中,当对提出的问题或建议把握不到位时,先行与被建议单位进行沟通,保证司法建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个案建议与类案建议并重。该院充分发挥一线法官熟悉情况、接触面广的优势,增强捕捉个案背后问题的敏感性,针对个案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帮助相关单位早发现、早堵塞管理漏洞。在强化个案建议的同时,强化类案建议,着眼于某一时期、某类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多部门联动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实现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的良好效果。

 

发送建议与跟踪落实并重。在司法建议工作中,该院注重建议发送后,不是一发了之,而是注重跟踪落实,完善司法建议反馈机制,明确跟踪督促主体,采取去函催办、抄送主管或监管部门、上门回访等方式,准确掌握整改落实情况,提高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