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宿迁市宿城区法院生态保护审判庭到沭阳县汤涧镇政府会议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并当庭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拘役一个月十五天。

  此次巡回审判,选择到沭阳案发地开庭,是因为沭阳的非法狩猎案件约占我院审理的非法狩猎案件总量的80%左右。庭审现场组织了当地近60余人参加旁听。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还就我院2014年生态案件集中管辖以来生态审判要点,并针对徐某某非法狩猎一案进行以案说法,向当地村民讲解了猎捕青蛙等野生动物的危害性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使旁听群众感受到庄重严肃的庭审氛围,对法律有了深刻、直接的印象,明白非法狩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为当地生态的和谐发展作出了有力保障。

  庭审结束后,汤涧镇书记表示,宿城法院生态庭选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到案发地现场开庭,巡回审判,有效的发挥了以案释法的效果。“之前没有意识到逮几只青蛙也会犯罪,这个巡回审判给我们老百姓提了个醒!”旁听群众张某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