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顾低头玩着手机 不料成为抢夺目标
作者:刘光亮 发布时间:2015-03-10 浏览次数:362
因为只顾低头玩着手机,结果被犯罪分子盯上仍然不知,不仅手机被抢走,连自己的身体也受了点伤。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4年8月的一天晚上,受害人张小姐一边步行至江宁区某医院门口,一边双手握着自己的某高档手机与朋友聊天。正在这时,突然从张小姐的左侧驶过被告人廖某驾驶的一辆摩托车,只顾着玩手机的张小姐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来临。在与张小姐并排行驶不到几秒钟的时间,坐在后排座上的被告人范某突然一手抓住手机的上半截准备将其抢夺走,然而本能反应的张小姐也迅速的用双手死死的抓住手机的下半截,手机没有被瞬间抢夺走。仍不死心的被告人范某继续用力的进行拽夺,由于惯性的作用张小姐身子猛的前倾,跪倒在地上,直到自己被车子带着在地上滑了几厘米后,才因为膝盖的疼痛松手。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3700多元。
原来,同是老乡的无业青年范某和廖某因为找不到工作没有钱花,遂双方商量趁着夜色对路边的单身女性实施抢夺。然而,只想趁人不备夺走他人财物,结果第一次抢夺张小姐就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情况,却没有让范某和廖某收手。2014年9月1日至9月4日期间,被告人范和廖某在南京市江宁区、句容市华阳镇等地,采取乘人不备的手段,驾车抢夺作案3起,抢夺现金、手机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215元。2014年9月5日,被告人范某和廖某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问后均主动交代了上述事实。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和廖某夺走张小姐手机和其他三起行为,分别构成了抢劫罪和抢夺罪,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两人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以抢夺罪分别判处两人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范某和廖某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