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改造“惯偷”需要社会正能量

  庄某1956年出身,今年58岁了。然而,就这么一位年过半百的老汉,已经在铁窗中度过了将近40年。从1976年开始,成年才没多久的庄某就因为盗窃被劳教,此后更是十余次入狱或劳教,获得自由的时间屈指可数。最近一次入狱就在2013年2月,庄某因盗窃获刑一年八个月,刚刑满释放过了两个月,又因涉嫌盗窃在8月初被刑事拘留。这一次是庄某在大白天前往某律师事务所,趁被害人离开办公室的空档进入偷得现金8000元。庄某进办公室时门口就有客人在等这位律师,庄某假装边打电话边进入了办公室,没有引起在场的人丝毫怀疑,得手后便扬长而去。但他只逍遥了一晚上,第二天侦查人员就找上了他,偷来的8000元只来得及挥霍了1000,就束手就擒了。

  巧合的是,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承办庄某两次案件的都是姑苏法院刑二庭刘玮法官。刘玮表示,姑苏法院成立还不到两年,同一被告就两次盗窃入狱,可见对庄某来说盗窃是家常便饭了。据刘玮介绍,盗窃案件中累犯惯犯不在少数。

  “对这些人来说,常年入狱,偷鸡摸狗几乎是他们唯一会的'谋生'手段,这些人就算判刑入狱,出来后十有八九还是重操旧业。要改变这种局面,光靠法律制裁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要教育感化,改掉他们好逸恶劳,破罐破摔的思想。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有一技之长,能够养活自己,能靠自己重新立足于社会,被社会重新接纳。”谈及如何改造这些“盗窃成瘾”的惯犯,刘玮说除了法律,还需要更多的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