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系统已发出1356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作者:中国青年报 陈雨薇 李润文 发布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6962
今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6-2021年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情况,并发布江苏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在江苏省徐州市,陈某(男)醉酒后经常殴打吴某(女),2019年4月14日晚,双方在街上发生争吵,之后被劝开,陈某继续喝酒。凌晨2点,陈某一到家就殴打吴某,将吴某的肩部等处咬伤。后吴某报警并向妇联求助。在征得吴某同意后,徐州市铜山区妇联代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帮助吴某收集受伤照片、病历等证据。
这是2016-2021年度江苏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后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禁止陈某对吴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陈某对吴某进行骚扰、跟踪、接触吴某及相关近亲属。之后,陈某未实施违反裁定的行为。
近年来,江苏法院高度重视人保令案件审判工作。截至2021年11月20日,江苏法院共计受理申请人保令案件1907件,签发人保令1356份,女性申请人比例约为90%,签发率达71%。其中,妇联代为申请人保令的案件为39件。
江苏法院系统树立以人为本的审判理念,将家事审判由传统侧重对财产利益的保护转向对当事人人格、情感等方面利益的关注,并开辟人保令案件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为受害人撑起“保护伞”,同时从宽把握人保令案件证明标准,不机械套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适当放宽受害人举证责任。
此外,江苏法院系统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逐步构建起多机关支持、多部门配合、多主体参与、多资源利用的反家暴社会化工作格局。如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徐州市妇联、徐州市公安局联合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第一时间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各项要求。
江苏省妇联副主席席玉峰表示,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即将审议《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江苏省妇联将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引领,切实提高全社会反家暴意识和能力,为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