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静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史某华犯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其余四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四年三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

发生在2018年5月的一场械斗,令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浮出水面。经查,2015年至2018年5月间,被告人朱某静、张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逐步形成以被告人朱某静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某、徐某峰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先后在苏州多地通过暴力、威胁或“软暴力”手段,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让承办人印象极为深刻的是,本案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朱某静案发时刚满18周岁,至审判时才22岁。“年纪不大、名气及号召力较大。其成员有在校学生,也有混社会人员。”

据被告人朱某静供述,2014年就不读书了,也没正当职业,经常混迹网吧、酒吧,结识了一群混社会的人。“他们不用上班,每天打牌上网,也有吃有喝有钱花,没事就找学生‘刷板子’,看着这种方式来钱快,我就开始跟着一起混。”

所谓“刷板子”,就是专门找在校学生,以“帮你摆平事情给好处费”,或者编造“你得罪人了”“有人找我们收拾你”“你花点钱消灾”等谎言要钱,并以殴打相威胁。

一心想要出人头地的朱某静有意识地组建自己的团队——“狼队”,并确立了帮规、等级,还吸纳高校学生参加,开始了形式多样的犯罪。

“我们了解到,参与恶势力集团犯罪的刘某是某高校大一学生,但长期在外混事,并与其他犯罪集团成员居住在校外,学校方面均无相关管理和约束措施。”据承办人介绍,除了敲诈勒索学生,他们还多次采用“软暴力”手段逼债。老徐的儿子欠债跑路,这伙人便天天上门要账,整晚赖在家里,还几次用胶水堵门锁,门上泼油漆,泼粪、门口放花圈,撒冥纸,扬言“不还钱就搞到家破人亡”。

2017年,20岁的朱某静结识了比他大十岁的史某华。后者精明老练,经营着一家名为汇鑫所的咨询公司,其实就是放债公司。后二人合谋,史某华加入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依托汇鑫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小朱欠公司债务,他们带着木棒将其困在家中,共同殴打逼迫他还债,后经鉴定,其被殴打后颅内出血,构成重伤二级。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朱某静、史某华等人系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生效后,我们给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之一,即某高校学生的所在学校发出司法建议。”承办人指出,本案的发生虽然有个人法律意识淡薄的因素,但学校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遂要求学校认真查漏补缺,开展人文教育和法律教育,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意识。

学校高度重视,复函表示已对司法建议反映情况进行专题研究,本案有该校学生参与犯罪,暴露出学校管理存在不全面、不到位,今后将加强学生上课考勤,并及时通报家长,在课程计划之外加大诚信教育及法律教育 强化立德树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法官连线】

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同时给发生“刷板子”现象的多所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一方面,家长和学校应及早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让学生懂法、守法、学会用法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学校应承担起保护学生权益的主体责任,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关注他们人生观与价值观养成教育,思考规避校园欺凌的方法措施,及时诉诸司法机关,严惩黑恶诈骗,震慑犯罪,遏制侵害在校学生权益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