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辟维权绿色通道 百名民工欢乐过年
作者:王道强 发布时间:2011-02-11 浏览次数:322
江苏省徐州贾汪区法院民一庭因“社会矛盾化解”、“弱势群体维权”工作成绩突出,在两级法院小有名气。2010年先后荣获市中院授予的“集体三等功”、市政府颁发的“先进集体”、省高院授予的“涉诉矛盾化解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四人分别获省高院 “优秀法官” 、市中院“个人三等功”、 “调解能手”、 “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元旦、春节期间,民一庭果断、及时、成功处理107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一、提前介入,主动调查取证,拖欠四年的工资有了保障
张某、李某等33名农民工跟随孙某、杨某二人于2007年在某镇建材厂建造厂房,后建材厂因经营不善于2008年末倒闭,因建材厂未付清孙某、杨某工程款,孙某、杨某拖欠张某、李某等23名农民工3.8万元工资未付,孙某、杨某于建材厂倒闭后下落不明,33名农民工的工资一直没有着落。2010年12月,张某、李某发现了孙某的下落,33名农民工到法院咨询,民一庭立即派省优秀法官王峻提前介入,王峻法官带着张某、李某等农民工代表经过8日的奔波,找到了孙某,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取证,查明了案件的基本事实,但因孙某近年经营不善确无力偿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案件陷入僵局。后王峻法官在与孙某交谈过程中,发现了杨某的下落,经一番周折,最终找到了杨某,在王峻法官的说教下,孙某、杨某同意到法院进行协商。
二、快立、快审、快调,54人26.2万元工资已于2011年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蒋某挂靠某建筑公司与某开发商签订施工合同,翟某从蒋某手中承接二手工程,刘某、章某等54名农民工随翟某在城区某工地提供劳务,因翟某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与蒋某存在分歧,翟某于2010年11月在为刘某、章某等54名农民工出据工资欠条后即离工地而去,54名农民工的工资没有了着落。12月中旬,贾汪法院立案庭接待了农民工代表,因翟某下落不明,民一庭指导54名农民工向区司法局申请司法援助,区司法局指派援助律师后,以某建筑公司、蒋某及翟某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元旦前夕,54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移送民一庭审理。民一庭及时指派付嘉丰副庭长作为主审法官进行审理。因翟某下落不明,工资欠条的依据成为审理案件的焦点,为了查明工资欠条的依据,付嘉丰副庭长找到了工地考勤员和会计,遂笔审查欠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