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普通公民,幸运地看到我们国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走上了具有鲜明时代精神和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依法治国的道路,欣喜地看到在本世纪初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实践在全国各地扎实地展开。

目前,最值得关注的是关于推进公信力建设的话题。为了建设和谐社会,每个行业都在这新年伊始,把提升本行业的公信力放在了首位。

公信力是指公民对公正的信任程度。当前司法系统对公信力的重视,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我认为是实在地考虑了民众的需求,运用好了公权,延伸了司法的形象,也是找到了一个对公权的良好制约监督机制。

在生活中,一直以来,民众由于期望过高和认识不充分,常常对政府的行为存有不满,缺乏认同感,甚至出现过激行为或者不断信访。

公权的实现是通过国家机关的活动而发生的。一直以来,一些制度上的不完善,导致公权的滥化。公权的行使不当,容易滋生腐败。因此,民众对公权倾向性的私化都颇有微词。多年来,一些学者致力于在学术研究中找到突破口;政府和民众则在实践中上下求索。一致的目标都是在制度上找到根治公权私化滥用的倾向。

我相信,各行各业对公信力的大力推进,必然有助于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我市法院系统率先开展创建“最佳公信力法院”的活动,必然能更好满足广大民众的司法需求,同时有助于法院系统更好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从而为我市的社会经济活动提供良好的支持平台,有效促进我市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

我深信,我院全力提升法院公信力是真正传达了法者,爱民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