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院积极参与社区矫正
作者:金箫妍 发布时间:2007-01-19 浏览次数:1700
本网常州讯:近年来,金坛法院认真贯彻“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深化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坚持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监狱矫正与社区矫正相结合的原则,
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以减少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沟通、联手矫正。金坛法院自觉加强同检察、公安、司法、监狱管理机关的联系,遵循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及时送达判决文书、履行告知义务和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该院还自觉加强同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社区矫正组织的联系和配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及时、有效地开展。
二是专人负责、定期走访。金坛法院专门指定少年庭一名法官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形成分管院长亲自参与、少年庭庭长综合协调、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该院分管院长定期亲自带队,逐个走访街道和社区,了解犯罪人员的社区矫正情况。
三是建立档案、长期跟踪。金坛法院针对每个被纳入社区矫正的犯罪人员建立个人档案,记录他们的品行和表现,以此作为了解他们的心理变化的根据,并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活动。
四是加强教育、杜绝再犯罪。金坛法院通过判后家长协调会、组织参观监狱、上法制课、参加义务劳动等多种形式对参加社区矫正的犯罪人员教育,切实帮助他们走上正道,杜绝再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