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雪天气遇“碰瓷” 法官给您支三招
作者:王文睿 发布时间:2011-02-11 浏览次数:316
带着问题记者拨通了铜山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的电话,法官分析说,“碰瓷”者一般以发生交通事故为由对受害者进行要挟(或威胁),利用对方害怕受到行政处罚的恐惧心理以达到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一种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当然视具体的手段、情节不同还有可能涉及诈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交通肇事等罪名。因而在警察到来前,当事人保护自己、保护现场、固定证据极为重要,并针对
首先应保持冷静和克制,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或122,打电话的目的一是报警二是求助,通过电话向警察了解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做,听从他们的指导。而像
二是要下车查看,初步判断自己是否撞人,固定证据。现在的手机大多有拍照、摄像或者录音功能,可以用手机将现场的情形拍下来、录下来,如果有疑似“碰瓷”人的同伙出现,切勿和他们发生争执,保持冷静等候警察到来,用手机拍摄的影音资料之后将会利于纠纷的处理,警察也会参考这些资料较快判断出事件性质,这些资料可能还会成为日后定案的关键证据。
三是向路人求助,请他们留在现场等候警察为自己证明或者留下目击者的联系方式。有群众在场,不法之徒也会因心虚而不敢太过嚣张,有胆小的也可能因此偃旗息鼓,就此作罢。另外要耐心谢绝“好心人”调停,劝你“私了”的可能就是“碰瓷”人的同伙,尽量等到警察到场。因为拒绝“私了”坚持“公了”势必会违背“碰瓷”者的初衷,若引起其言语威胁甚至轻微暴力,更加需要向路人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