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塘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为福利企业保驾护航
作者:莫燕 苟连静 发布时间:2012-11-26 浏览次数:349
今年以来,无锡北塘法院连续审理了多起福利企业商事案件,其中最典型的一家企业因为管理不善连续卷入两起官司,造成较大损失。近日,北塘法院民二庭法官针对福利企业普遍存在的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书,建议福利企业提前弥补漏洞,合理规避风险。
仁爱公司系一家社会福利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杰超身患小儿麻痹症,曾是残疾人排球国家队的主力队员,退役后仍身残志坚开创事业,企业规模年产值已达2000万余元,安置残疾人15名。但全球金融危机给公司带来了严峻挑战,仁爱公司由于主要从事针纺织品的外贸订单加工,2011年后业务量急剧下滑,企业经营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为了企业生存,2011年2月,仁爱公司接下了一单利润微薄的业务,为今阳公司加工一批价值25万余元的T恤,与第三方加工的裤子共同交货,统一结算货款。后仁爱公司认为今阳公司拖欠货款95090元遂诉至法院,但因仁爱公司通过配载车辆带货的方式交货,无货物交付依据,且无法区分T恤与裤子的货物价值,致使今阳公司只认可结欠货款15090元。
与此同时,今阳公司依据一份加盖仁爱公司公章的协议书,起诉要求仁爱公司赔偿因质量问题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45万元。仁爱公司极力否认协议书的真实性,认为系偷盖公章或伪造公章,但鉴定结果对其极为不利。无奈之下,仁爱公司与今阳公司就两案达成了调解协议,今阳公司支付货款15090元,仁爱公司支付赔偿款10万元。
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提出仁爱公司在企业管理和财务制度上存在漏洞,应该提醒公司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经研究后,提出了三大建议:一是规范企业业务流程,重视对残疾人员工的操作技能培训和岗位职责培训,并从制度上规范整个业务流程的具体要求,在合同签订、货物交付、货物检验、货款结算等各阶段规范操作、严控把关。二是加强企业印鉴管理,建立严格的印鉴管理制度,确定印鉴管理人员的范围及职责,落实印鉴使用登记制度。三是完善企业财务制度,发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最大功能。
据悉,北塘法院同时向仁爱公司和福利企业政府管理部门北塘区民政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仁爱公司收到司法建议书后痛定思痛,公司负责人非常重视建议中提出的三点意见,立即召开了企业管理人员工作会议,具体落实和部署了一系列“亡羊补牢”的工作措施。
北塘区民政局则认为这份司法建议书是一场拯救福利企业的及时雨,相关负责人透露,他们在调研中发现,北塘区福利企业数量一度达到30余家,但近年来企业数量已经萎缩至10余家,这与福利企业普遍存在较大管理疏漏不无关系,正是这些疏漏给企业的发展甚至生存带来了重重危机。北塘区民政局联合残联共同召开了辖区内福利企业家联席会议,让福利企业负责人共同学习司法建议书,并确保将司法建议书落到实处。参与座谈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这份司法建议书指出了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有利于促进福利企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管理不当导致的矛盾纠纷,同时,为福利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