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矫正套餐”营养失足少年
作者:宋华俊 贾 ? 发布时间:2011-10-31 浏览次数:1139
创新总是在不断摸索中前行,经过几年的实践,苏州两级法院参与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工作开始崭露头角,探索推行的“矫正套餐”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苏州中院被评为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获“江苏省少年法庭工作20周年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本地矫正
让外来未成年犯不脱管漏管
近年来,外来未成年人成为苏州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人群,占比一直保持在85%以上。“大量外来未成年被告人因人户分离,监护和监管的条件相对缺失,部分暂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又未将外来未成年犯纳入帮教服务的对象范围,事实上成为束缚法院对其适用非监禁刑的重要因素。”苏州中级法院少年庭庭长陈绮介绍说。
为改变困境,实现涉罪外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苏州中级法院逐步推动基层法院开展外来未成年犯本地社区矫正工作。经过努力,2011年上半年,未成年犯的非监禁刑适用率达到36.3%,较2008年提升了26.3个百分点。
这是一起普通的聚众斗殴案。河北籍未成年被告人小刘自2008年以来与父母一直居住于苏州市吴中区某街道。2009年10月的一天晚上,在他人的纠集下,小刘等人与另外一伙人进行斗殴,被吴中区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此时,如何安排小刘参加社区矫正成了难题。为此,吴中区法院积极与区司法局进行协调,最终确定由居住已满六个月的街道司法所对小刘进行本地社区矫正。
2010年11月12日,司法局为小刘确定了社区矫正工作者、监督人及志愿者,小刘也欣然接受社区矫正并在《社区矫正志愿者监督、帮教协议书》等法律文件上签名确认。
小刘成为吴中区首个外来未成年犯本地社区矫正的对象。“没想到孩子可以留在我们身边改错,真的没想到...”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小刘的父母已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采访中,吴中区法院院长钟毅表示,当前很多孩子随父母来苏打工居住,涉案后如果送回户籍所在地矫正,容易发生脱管、漏管现象,本地化矫正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心理辅导
助未成年犯重拾生活信心
今年夏天的一天,我们几经辗转终于见到了曾被判缓刑的小飞,他正在自己的汽车美容店里快乐地忙碌着,丝毫看不出与其他的青年创业者有何不同。殊不知,他曾是一名被判缓刑的少年犯,对社会有着很强的抵触情绪。
“在家里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在社会上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当时我已经接近绝望了。感谢法官的引导,帮我再次找回生活的信心。”小飞有些激动地说。
小飞自小家境贫穷,8岁父母离异,他先后两次离家出走,靠捡拾破烂和吃别人剩饭为生,先后从重庆、武汉等地一路流浪到苏州。多舛的命运给他幼小的心灵造成了严重创伤,让他对家庭和社会有着很深的仇恨心理。
“改造一个人最重要的是改变他的观念和思想,前提是要让他对未来有希望。对失足的孩子来说,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引入适当的心理辅导非常必要。”有着丰富的心理学教学经验的李士江老师应邀参与了本案的诉讼活动。
庭审中,李老师对小飞进行了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帮助分析其行为给家庭、他人及自己所造成的伤害。庭后,小飞与多年未见的父亲相拥而泣。随后小飞主动向被害人张阿姨赔礼道歉,获得对方谅解。
2009年2月,小飞因犯盗窃罪被苏州市沧浪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内,小飞被安排在一家帮教基地从事汽车清洗工作。六个月后,在父亲与受害人张阿姨的支持下,小飞经营起一家属于自己的汽车美容店。
2007年以来,苏州中院致力于推进恢复性司法程序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适用,并与心理干预机制有效结合。截至目前,苏州全市法院通过恢复性司法程序已经审理了100余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无一名被告人重新犯罪,被告人、被害人及接纳社区均反响良好。
苏州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晓东认为,在少年审判司法实践中,逐步将审理阶段的心理疏导和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心理矫正结合起来,对于防止未成年犯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家长学校
教失足少年父母学会跟孩子沟通
5月6日,曾因盗窃被判缓刑的小王和父母一起来到了苏州市金阊区法院少年庭,专门向法官们表示感谢,小王目前在一家配件厂上班,已经可以用劳动收入来养活自己了。看着小王能够自食其力,法官们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在教育孩子上,我们很矛盾,感觉打也不是,宠也不是,最终让孩子误入歧途。”说起孩子的培养,小王的母亲显得很是愧疚。“幸亏法院的家长学校,让我们学会了如何跟孩子沟通。”
金阊区法院对近年来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统计分析后发现,家庭监管的缺失和错位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失足少年的家庭成长环境普遍较差,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缺陷”,其中“放任型”和“溺爱型”家庭占到85%以上。在孩子出事后,家长又感到无所适从,不清楚应该如何引导孩子重回正途,结果导致很多误入歧途的未成年犯自暴自弃,甚至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2009年底,金阊区法院建立了苏州首家“失足少年家长学校”,结合未成年犯罪的特点设立培训课程,利用座谈、讲座、互动活动、多媒体演示等各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传授家长如何进行道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等科学教子的经验。
“通过这个特殊的交流平台与其他失足孩子的家长进行交流和比较,从一些已经回归学校或者已经工作自食其力的失足少年那里受到了更深的触动,也看到了自己孩子未来的希望。”参加过家长学校活动后,小王的母亲感觉受益匪浅。
经过一年多的课程学习,小王顺利地渡过了缓刑考验期,出现了故事开头的一幕。
截至目前,该院“失足少年家长学校”已成功举办8期,参加家长60余人。家长们纷纷表示,通过这一平台,很好地实现了法官、家长和孩子之间的沟通和互动,特别是在自己和孩子之间架起了“连心桥”。
采访中,全国优秀陪审员徐琳认为,失足少年家长学校帮助家长们走出了以往要么对孩子百依百顺、要么棍棒伺候的教育模式,对于拉近家长与孩子的关系、做好家庭的矫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作为会议确定的七家单位之一,苏州中级法院曹忠明副院长代表该院做了经验介绍,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苏州等试点中院少年法庭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不俗的成绩。”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张军副院长在总结报告中也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