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卧床半年 执行官雪中送炭
作者:汪健 丽琳 发布时间:2007-01-09 浏览次数:2404
本网无锡讯:新年伊始,当人们还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时,滨湖法院执行法官已冒着冬雨踏上了执行的征程。
2006年4月的一天上午,滨湖区新安打工的汪某在横穿苏锡公路时,不幸被一辆安徽省宣州市泾县吴某所驾的中型箱式货车撞倒,头部塌陷造成重伤,生活不能自理,抢救费用超过10万元。汪某靠体力活谋生,是全家的顶梁柱,这场变故使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因吴某车辆参加保险,经滨湖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泾县支公司应支付汪某赔偿款人民币5万元,扣除已经先于执行的2万元,余款3万元和诉讼费用3365元迟迟不肯自觉履行。被害人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泾县中保财产公司联系,但该单位还是推诿不履行。2007年元旦前,汪某的家属给执行法官打电话,称其因无钱缴纳医疗费用已停止治疗,只能将其接回家中,现病情恶化,如不及时治疗将导致终身残疾,希望法院尽快将余款执行到位。法官接电话后未等假期结束立即赶赴宣州,经过一天艰苦的协商,中保财产公司泾县支公司终于支付了全部执行款。元月5日,当执行法官亲手将这笔执行款送到汪某的家中时,其家属激动地泣不成声,连声说道“我家老汪终于有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