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被告人陈乃龙、李昊等人以出国劳务为名,共骗取钱财900 多万元,分别被滨海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七年,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被告人陈乃龙于 20038月当盐城海旺达境外就业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后,在明知中国和韩国未签订《劳动力派遣与谅解备忘录》,韩国没有对中国开放劳务市场,自己没有能力将他人合法中介到韩国务工的情况下,仍然以海旺达公司的名义,与本县的戴银兰等102人补签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合同,非法占有他人缴纳的现金318.1万元。同时,另外收取本县杨建东等20人计72.09万元,又与被告人李昊一起收取盐城市的曹凯艳等32人计76.77万元。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44159两次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在无明确境外就业项目备案不得再收取任何境外就业中介费后,被告人陈乃龙仍然以委托招收人员到韩国务工的名义骗取新沂市东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9万元、骗取山东省郯城市超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5万元、骗取射阳县世友 劳务公司50.89万元、骗取上海市秋华劳务公司325.8万元、与被告人李昊共同骗取泰州市城信商务中心77.1万元、上海市悦好劳务公司30.5万元。案发后,退出赃款60.42万元,交被害人领回。其余赃款拒不退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