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首例出国诈骗案审结
作者:张明广 于爱民 发布时间:2007-01-09 浏览次数:2528
本网盐城讯:被告人陈乃龙、李昊等人以出国劳务为名,共骗取钱财900 多万元,分别被滨海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七年,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被告人陈乃龙于 2003年8月当盐城海旺达境外就业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后,在明知中国和韩国未签订《劳动力派遣与谅解备忘录》,韩国没有对中国开放劳务市场,自己没有能力将他人合法中介到韩国务工的情况下,仍然以海旺达公司的名义,与本县的戴银兰等102人补签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合同,非法占有他人缴纳的现金318.1万元。同时,另外收取本县杨建东等20人计72.09万元,又与被告人李昊一起收取盐城市的曹凯艳等32人计76.77万元。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