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逼债的后果
作者:淮阴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陈婷婷 发布时间:2020-11-10 浏览次数:928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生活中欠钱不还大有甚者,很多债权人因此十分苦恼,各种法子都试了,有些人走法律途径申请执行,有些人却选错了方向,走上非法要债的路......
孙某因做木材生意急需用钱,于是从刘某那借了3万元,刘某当场抽了0.3万元利息,事后孙某只偿还了0.1万元本金,剩余2.9万元未归还,刘某经多次讨债仍不归还。
某日晚,刘某联系朋友何某、赵某到某小吃城“架势”向孙某索要债务。21时许,孙某到小吃城,还是说自己没有钱,无力归还,刘某便同何某、赵某对孙某进行殴打,并让孙某打电话借款。当晚,刘某等人在小吃城吃饭时,继续对孙某进行恐吓、辱骂以逼其还款,孙某被逼不停地打电话联系借款,却借了个空。23时30分许,孙某假装上厕所,翻墙跳下致右跟骨骨折。
“有人逃啦!”一声大喊让刘某等人警惕起来,孙某因脚受伤跑不动了,被刘某等人追到带回,刘某气急败坏打了孙某几巴掌,继续让孙某打电话联系借款,后孙某家人答应次日还款。何某、赵某因回去休息,先后离开,刘某继续盯着孙某。后来群众报警,孙某于凌晨1时许被民警解救。
经法医鉴定,孙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刘某、何某、赵某三人为讨债而使用暴力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经淮阴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刘某、何某、赵某犯非法拘禁罪,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何某、赵某均判处拘役四个月,附带赔偿孙某各项损失共计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