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船舶 终了十年陈案 上访老户 一展深锁笑颜
作者:陈少勇 高彦 发布时间:2006-12-22 浏览次数:3214
本网南京讯:艰辛寻找,变卖船舶,上访老户重展笑颜,高淳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涉船债务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993年,造船水运在高淳内轰轰烈烈地开展,该县砖墙镇的教师徐某也参与其中,借款十多万元与他人合伙造船。其中向俞某借款8万余元。因不懂船舶运营,经济效益一直不好,所欠款项也不能如期归还。俞某是借款数额最大的债权人,在多次讨要未果后诉至法院,但判决结果未得到实现。1996年,俞某到高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本息共计16万余元。法院受理后,执行人员对徐某的收入进行了控制,要求其每年交一万元到法院以偿还俞某,但因船舶经营惨淡,徐某的经济状况也与日俱下,执行工作限入了困境。拿不到借款的俞某对此情绪特别大,多次到市县人大、政府部门投诉上访,并且数次在市人大代表开会期间到会场举牌静坐,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为此,市人大、市法院领导及高淳法院领导曾多次与其谈话、协调,安抚其情绪,但收效甚微。今年,高淳法院执行局开展了“清理积案活动”,该案即是重点一例,而要解决此案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将合伙船舶变卖。于是在安抚、开导俞某的同时,执行局船户组对徐某合伙的船舶进行了大范围的寻找,数次到上海、镇江等沿江地区寻找,一有线索便立即赶往。在多方打听、各地艰辛寻找后终于在镇江某镇找到了合伙船舶并将其扣押。执行人员对船舶合伙人作了耐心的思想工作,告诉他徐某目前的状况,加之船舶运营状况一直不好,合伙人同意了将船舶变卖。但与此同时问题又来了,因运营效益不好,船舶多年来未修理,一些部位已不能正常运行,这样就很难找到买家。面对该种局面,执行人员没有泄气,而是与合伙人一起共同寻找买家。在多方打听、联系、谈价后终于确定了买家,最终以35万元的价款将船舶成功变卖。法院随即将徐某的价款予以了控制并当天通知了俞某。看着厚厚的一叠执行款,俞某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并连声向执行人员道谢,深锁多年的笑颜此时终于能够舒展开了,他的笑容也让执行人员长长地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