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首例反渎职侦察人员出庭作证案在邳州开庭
作者:赵晨 发布时间:2012-11-23 浏览次数:355
近日,江苏省邳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玩忽职守案,邳州市检察院反渎职局侦察人员出庭作证,这是该院提前与新《刑诉法》接轨,依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落实鉴定、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要求采取的重要举措,也是徐州法院系统首例由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
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彭某在任邳州市运河镇张楼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邳州市立奎船舶修造厂,不依法实施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致使该厂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生产设施和场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长期违规生产经营,造成一名工人在实施“顶梁”作业时被当场砸死。在庭审质证环节,辩护律师对部分证据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要求合议庭排除非法证据。为证明取证程序合法, 侦察该案的反渎职人员出庭作证,就案发经过、取证程序等接受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官的交叉询问。
为做好明年新《刑诉法》修改实施后的落实工作,该院提前与邳州市检察院沟通对接,包括证人出庭、操作规范等达成共识。为今后侦查人员出庭提供了规范性的操作程序和执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