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职员交通肇事致人重伤,为逃避责任驾车逃逸,并找来临时工下属及朋友顶包、作伪证,终未能逃脱法律制裁。近日,灌南法院就该起交通肇事所引发的系列案件作出判决,以阿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以阿光犯包庇罪,判处拘役三个月;以阿亮犯包庇罪,判处拘役二个月,阿东犯包庇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交通肇事 找人顶包、作伪证

  阿祥是一名乡政府正式职工。2013年6月8日晚20时许,阿祥在驾驶轿车送醉酒朋友阿东回家途中,与阿军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阿军受伤及两车损坏。看到伤者人事不省,又有围观群众报警,阿祥意识到事情不妙,当即与阿东趁乱离开现场,并叫来单位临时工阿光、朋友阿亮商量对策。

  经过商议,阿祥决定让既是下属又是亲戚且有前科的阿光出面代替自己承担责任,阿亮、阿东出面作伪证。为打消阿光顾虑,阿祥谎称:自己是酒驾,查到会被判刑,伤者受伤轻,只要你没喝酒,到时顶多赔点钱,车辆保险金足够赔偿。在阿祥保证下,阿光主动到现场承认其是肇事者,而阿祥则与阿亮、阿东出面指证是阿光驾车撞人。

  破绽百出 谎言终被戳穿

  在公安机关侦查中,阿祥等人众口一词认定阿光就是肇事者,但民警发现阿光回避交通事故细节讯问,且口供与阿祥等人证词多有矛盾。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警方怀疑其有顶罪嫌疑,但多次讯问,阿光都拒不松口,案件侦查陷入僵局。

  而此时,阿军被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脑疝、广泛脑挫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左侧枕骨骨折等,经两次开颅手术,花去医疗费20余万元,四肢瘫痪呈植物人状态,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接到诊断意见及法医鉴定结果,阿光发现事态严重,当即向阿祥等人表示要自首。

  感觉顶包事情终将败露,众人先后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及包庇的事实,案件真相大白,阿祥被交警部门认定为负事故主要责任,伤者阿军经检查为酒驾,负事故次要责任。事后,伤者阿军近亲属就民事赔偿部分先行起诉,经法院判决,阿祥应赔偿阿军经济损失合计70余万元。事后,双方达成分期给付协议,阿东也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万元,两人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法网恢恢 众人齐被判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祥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其在肇事后逃逸,又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阿光、阿亮、阿东明知阿祥系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仍帮助其逃避处罚而故意作伪证予以包庇,其行为均构成包庇罪,且系共同犯罪。阿祥等四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阿祥、阿东赔偿了被害人部分款项,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可以宣告缓刑;而阿光有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据此,灌南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