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物质上富裕起来的农民,精神上停滞不前,甚至堕落。从整体上看,黄赌毒正侵蚀着一些农村地区人们的健康肌体,农村的精神文化状况堪忧。掷骰子赌博已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当弃之废之,然而这一传统赌博方式在一些苏北农村地区却根深蒂固,并且正在疯狂地蔓延。201129,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蔡某、王某、孙某等六人犯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缓刑八个月至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至七万元。被告人蔡某、王某、孙某等六人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04月至524期间,被告人蔡某和赵某以营利为目的,先后在泗洪县界集镇李塘小学、李塘村孙巷组、吕岗村等地开设赌场,以掷骰子方式聚众赌博,非法获利人民币10余万元。期间,被告人蔡某负责组织人员到赌场赌博;被告人王某在赌场内负责抽头20余场次;被告人孙某为该赌场站岗放哨、维持场内秩序及打扫场地20余场次;被告人张某介绍3人到赌场站岗放哨、为赌场站岗放哨及维持场内秩序20余场次;被告人任某、曹某为该赌场站岗放哨及维护场内秩序20余场次。另查明,被告人蔡某、王某、孙某等六人分别非法获利人民币3.65万元至400元不等。被告人蔡某、王某、孙某等六人均已将违法所得退出。被告人王某、曹某分别于2010714716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及同案犯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王某、孙某等六人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开设赌尝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蔡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王某、孙某等五人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曹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及同案犯的罪行,均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蔡某、王某、孙某等六人均自愿认罪,并积极退出违法所得,具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可以宣告缓刑。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