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四个月!响水法院快速审结全市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
作者: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2-14 浏览次数:803
2月13日,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审理一起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邱中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系盐城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
响水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27日至1月30日间,被告人邱中艺得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等防疫物资紧缺,在无货源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售卖N95、N90等防护口罩的虚假信息,收取被害人“货款”却未实际发货,后向被害人提供虚假快递单号、拒绝联系、将被害人从微信中拉黑,共骗得河南、四川、浙江等地4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8380元,利用违法所得购买“苹果11”手机1部。
另查明,被告人邱中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19年11月20日刑满释放。
响水法院认为,被告人邱中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疫情物资的名义,利用网络进行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当庭宣判。
因疫情防控需要,为确保诉讼参与人安全,响水法院与公安、检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沟通,通过信息化技术实现四点视频连线,实行“无接触”网络开庭审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该案在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同步进行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