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徐春风暖人心 慧中有刚护公正-记高淳法院刑庭庭长徐慧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06-11-30 浏览次数:5000
作为一名女性,她不乏女性的纤细与柔情;作为一名刑庭庭长,她又同时具有一般女性所没有的刚毅和大度。也许正是她具备了这种复合型的气质,才使得她在工作中能迸发出与她瘦小的身躯成反比的热情与干劲。
三年来,在徐慧的带领下,高淳刑庭年年综合考核均居全院前列,先后获得不少荣誉。其中2003年被评为市法院先进集体;2004年被评为市法院创安先进集体;2005年更是荣立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庭内干警也有3人立功,多人受奖。面对成绩,徐慧总是谦虚地表示:这都要归功于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
刑庭的6名同志,个个都自觉地服从她的领导,这一切都得益于她对待同志的坦诚和平时以身作则所树立的榜样。办案时,她总是将疑难复杂的案件率先承担,然后组织大家共同研究,集思广益,起好示范带头作用;有人说情送礼时,她总是做好法律宣传和解释工作,一概拒请拒礼;同事们在工作生活方面遇到困难时,她总是及时指导,热心帮助。在她的影响下,全庭同志真诚团结,互相帮助,比学赶超,形成了一股强劲的合力。
几年来,为了开展好刑事审判工作,她一直保持着年初与全庭同志认真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和工作重点的习惯。在组织学习和观念转变上下功夫。一是定期召开庭务会,组织大家学习上级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方面的部署及指示,对照本庭的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拟定工作计划,努力在提高思想素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水平上下功夫,力争开创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二是要求全庭人员积极参加本院和上级法院开展的各项政治活动和专项整改活动,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内涵、指导思想和现实意义,不走过场,认真学习讨论,仔细对照检查,边学边整改,为促进刑事审判工作上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她所承办的案件没有因案件事实不清或适用法律不当而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撰写的裁判文书也多次被评优秀法律文书。
在审判业务方面,她所领导的刑庭认真贯彻刑事审判工作方针,严格依法办案,在案件任务加重、新类型案件逐步增多的情况下,采取注重效率与质量并重,专项整治与日常审判相结合的方法,努力开展好各项刑事审判工作,采取了几项举措:一是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对涉赌、涉毒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案件,坚持严厉打击,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对刑事附带民事及自诉案件的审理,加大调解力度,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尽力化解矛盾,消除后患。此类案件矛盾一般较尖锐,处理稍有不慎,矛盾即易激化,审理难度较大。针对上述特点,她带领刑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和实践与之相适应的调解举措:1、抓住关键,合理对待赔偿与刑罚。审理中,针对被告人希望从轻处罚、受害人期望多作赔偿的心理,将是否积极主动赔偿作为对被告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对于积极赔偿,求得受害人谅解的,可以此作为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等的重要依据。2、借助外力,多方寻求调解新途径。调解中,要求承办人员注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助力调解,如:调动双方亲友的积极性,并主动与村委、司法所联系,充分借助其熟闻习俗、熟知民情、熟悉人脉的优势等。3、强化交流,不断总结调解新经验。通过公开规范的庭审、定期召开庭务、学习交流会不断强化审判人员的庭审能力和调解能力,大力提高此类案件的调解率。4、规范调解,防止片面追求调解率。在调解中始终坚持自愿原则,做到“划清三个界限、防止三个倾向”,即划清说服自愿与说明的界限,防止强迫调解的倾向;划清合理与合法的界限,防止违法调解倾向;划清调解与判决的界限,防止以判压调的倾向。通过三个多一次即多跑一次、多说一次、多做一次,拉近当事人与审判人员的距离,使其逐渐接受审判人员,进而相信法院能够公正处理,并是在公平公正地为自己考虑,促进当事人真心实意地进行调解,从而提高调解的成效。2004年至今所审结的65件此类案件中仅有1件判决,且所有调解结案的案件赔偿款均全部到位,大大减少和有效预防了矛盾激化,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三是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刑事理念。她要求大家严格依照省高法关于刑事证据运用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在庭审中,严格按规定质证、认证,不主观臆断,也不先入为主,做到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打击犯罪。此外,还按照规定保障被告人辩护的权利,对未成年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援助的被告人,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四是加大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往往遇到罚金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这样就势必影响附加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也不利于刑事司法的公正。徐慧带领大家在加大罚金的执行力度上狠下了功夫,由于措施得力,三年来刑庭在罚金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上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一年一个台阶,收到良好效果。
除了开展好刑事审判业务外,她还注重刑事审判的功能延伸,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司法所积极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注重扩大刑事案件的社会效果,做好法律宣传,到有关学校、社区及村委上法制课;今年在其的极力推动下,我院刑庭还牵头结对帮扶了阳江镇留守儿童救助站中12名被帮扶对象。这12名被帮扶对象大都因父母残疾、离异、重病及受到刑事处罚家庭中而生活贫困,无力负担学习费用,随时都有辍学的可能。同时,她还利用自己为县政协常委、市人大代表的身份,积极向政协和人大宣传法院的工作,提交议案和提案,为开创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取得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作出了不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