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释明为他多争取了几万元
作者:张伟伟 发布时间:2012-11-22 浏览次数:228
2012年6月19日下午三时左右建湖法院审判大楼诉讼服务中心传来了阵阵鞭炮声,在鞭炮声中,两名群众拿着一面“尽职尽责秉公执法”的锦旗走进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表达对诉讼服务中心法官的感谢。
这源于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2011年4月24日3时50分左右,案件的被告于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撞上同方向行驶张某驾驶的三轮车,三轮车冲过道路中间的绿化隔离带翻入道路东侧水塘内,致使张某驾驶的三轮车及三轮车乘坐人案件原告时某跌地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时某的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时某找了于某、张某和保险公司多次,历时一年多都没有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时某于2012年3月28日将于某、张某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时某诉讼请求中伤残赔偿金是按农村居民标准申请的,但经过查看证据,时某的伤残赔偿金完全可以按城镇居民标准申请赔偿。法官当即向时某释明了交通事故赔偿的有关法律规定,虽然时某是农村居民,但他长年在城镇工作,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地也是城镇,按规定可以按城镇居民标准请求赔偿。时某在法官释明后当即修改了诉状。法官随即通知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很快组织双方调解结案,同时按城镇居民标准支持了时某的诉求。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当庭和解。
法官的法律释明,为时某多争取了几万元的赔偿金,时某非常感动。当他领取到赔偿款时,抓住承办法官的手说“事故发生后我找了他们多次,一年多都没有要到一分钱,没想到案件一到你们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你们几天就将案件调解,不但这么快就把钱都给了我,而且法官你的几句话就为我多争取了几万元,我一定要感谢你们”,他要求给承办法官买烟、酒,并要请吃饭、送钱,均被法官严正拒绝了,于是就出放鞭炮、送锦旗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