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之花开遍青葱校园

周  靖

江苏省人大代表,现任南京市金陵中学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十分关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普法宣传。在过去的一年,江苏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积极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有力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普法”活动,如南京中院连续多年到我校开展“法律伴我成长”系列普法活动,成果成效斐然。还有法律选修课堂、模拟法庭等等,看到法治信仰、法治精神、法治意识在青葱校园里,在一批批青少年学生内心深处生根发芽,感到十分开心和欣慰。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他们的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希望江苏法院在新的一年能够严格执行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用更多的司法关爱与呵护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持续推进“校园普法”中,针对普法对象的年龄特点,多运用“法治情景剧”“动漫微课堂”等孩子们爱看爱听的形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让法治之花开遍每一所校园,温暖每一个孩子!

 

智慧法院建设再上新台阶

王兰凤

江苏省人大代表,现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作为人大代表,长期以来我比较关注法院工作。经过多年努力,苏州法院系统的专业化、数字化、现代化水平逐步迈上新台阶。

全市法院坚持精准施策,在助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方面展现出新作为。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破产处置、劳动争议处理、国际商事审判等方面集约化、国际化步伐加快,审判专业化建设取得新突破,司法供给持续加大。

全市法院依托数字赋能,在持续深化全域司法效能建设方面取得新成绩。比如无纸化办案“千灯方案”,我行与苏州法院合作推进的“融畅”破产系统、金融审判一体化系统等一系列智慧审判模式纷纷上线。将专业化、数字化、现代化融入繁简分流试点、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执行效能改革等法院创新实践,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在持续提升。

这些进步是全市每一名法官汗水铸就,来之不易,令人鼓舞。

新的一年里,希望苏州法院系统在国际化格局、高质量发展、经济双循环、区域一体化等新变革中,一以贯之强化政治建设,始终锻造过硬法官队伍;一如既往坚守初心使命,始终突出人民主体地位;一心一意立足司法保障,始终维护稳定发展大局,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善意文明执行的组合拳打得好

赵  伟

全国人大代表,现任无锡产业发展集团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事业部设备运营部经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进程中,人民法院担负着重要的职责。

2021年,无锡两级法院积极投入营商环境建设,在保障太湖湾科创带建设、服务数字经济发展、运用物联网技术促进善意文明执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等方面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既有司法覆盖的广度和深度,又体现了法院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力度与温度。

作为企业界代表,我确确实实感受到了法院依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努力和决心。尤其是前段时间刚刚上线的被执行人信用码,这是一项全省首创的举措,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弥补过错过失,也有助于我们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022年,我期待并希望无锡法院能够继续回应企业司法需求、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以更高的标准、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城市,推动无锡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谱写“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崭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殷  群

江苏省人大代表,现任常州市第一中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近几年的代表履职经历,让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过去,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通常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用负责,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难以保障“头顶上的安全”。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施行,高空抛物犯罪的刑法规制从立法层面转向司法层面。高空抛物罪首案的宣判,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让公众认识到高空抛物不再是“出了事才有事,不出事就没事”,从而让更多人产生敬畏,遏制潜在犯罪。

运用好每一个鲜活的案例,引领法治、促进治理,是司法办案的更高追求。让任意妄为者付出更高法律代价,既是展示法律的效益,震慑预防犯罪,也是在提示人人肩头的法律责任。希望人民法院进一步关注最贴民心、最让群众有切肤之痛的小案件,真正体现司法机关守护法律权威的大担当,体现司法回应“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