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顺祥: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在法院内部有机衔接的新范本
作者:黄顺祥 发布时间:2012-11-22 浏览次数:528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及时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缓解审判一线办案压力,我院于2010年5月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了以该院退休法官、原“全国法院模范”蔡春道同志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两年来,蔡春道调解工作室调结案件450件,接待群众来询来访2500余次,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省高院诉前调解工作调研组、扬州中院院长蒋惠琴、宝应县委书记仲生、县委政法委书记陈金荣等领导先后来到调解工作室考察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三少”理念服务基层百姓
一是让当事人少费心。针对当事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实际情况,蔡春道在开展调解工作时,有意识地加大对法律规定、诉讼程序、诉讼风险的释明力度,在此基础上,引导当事人依法主张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接受法律咨询也是蔡春道调解工作室承担的一项基本职能。蔡春道同志认为,一次好的答询,可以让群众少打一次官司,并为法院减少一件案件的流入。为此,蔡春道把接待群众来询来访的过程变成做调解工作的过程,在耐心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的基础上,主动帮助其分析矛盾症结,并提出解决方案供其参考,力争使群众在咨询后打消诉讼念头,在诉讼之外自觉达成和解。
二是让当事人少受苦。工作室成立以来,蔡春道综合采用预约调解、上门调解、假日调解等做法,牺牲自己休息、休假的时间方便群众诉讼。为此,他经常早出晚归甚至加班加点。考虑到夏天天气炎热,对涉农案件,蔡春道总是通知当事人在法院上班时间前过来接受调解,为此他本人清晨5点多钟就要起床,6点多就要来到调解工作室,并争取尽早妥善处理好案件,既节约农村当事人的时间,又使当事人免遭中午烈日的暴晒,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多吃一点苦,群众就少受一点罪。”工作室成立至今,蔡春道累计周末加班100余次,利用中午、晚间休息时间开展调解150余次。
三是让当事人少花钱。诉讼服务中心人员积极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减少诉讼环节、降低诉讼成本等好处,在征得同意后引导当事人先到蔡春道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在规定期限内调解不成的,及时办理立案、收转材料等手续,减轻当事人往返负担,减少当事人误工损失。对一些涉及贫弱群体的案件,蔡春道还要挤出时间上门开展调解。如一起变更子女抚养权案件,女方离婚后寄居在娘家且精神出现异常,丧失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蔡春道考虑到女方的实际情况,冒着严寒主动上门开展调解工作。因女方没有提供确切地址,蔡春道挨家挨户查访近一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在蔡春道的努力下,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子女抚养权变更给男方,男方自愿独立承担子女抚养费用,给予女方一定数额经济资助以解决女方生活困难,并允诺协助女方行使子女探视权,双方皆大欢喜。
二、“三心”方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静心听取诉说。蔡春道同志把“听”作为调解工作的第一步,当事人陈述的过程中,他十分注意察其言、观其色,不仅要听明白案件的来龙去脉,更要通过聆听和观察洞悉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找出案件的症结所在。在听的时候他还搭配“问”,做到问明、问准,问明当事人所请求的事项,以固定诉讼请求;问准当事人诉讼的动机和目的,以进一步印证其对当事人真实意图的判断。通过“问”,一方面深化“听”到的内容,另一方面引导当事人“有效”陈述,避免漫无边际,提高调解效率。
二是耐心疏导情绪。每个走进蔡春道调解工作室的当事人,都会受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茶水解渴、一句贴心话暖心”的礼遇。这样的礼遇可以使剑拔弩张的双方较快缓和对立情绪,进而解开心结、化解矛盾。在调解工作刚开始的时候,蔡春道总是先请当事人坐下来,递上一杯水,拉上几句家常,等当事人静下心、平下气来,蔡春道才开始展开调解工作。有的当事人在陈诉激动时,往往情不自禁哭出来,这时蔡春道总是主动劝说,为其递上纸巾,稳定其情绪。为了更加有效地疏导当事人情绪,蔡春道调解工作室还精心打造了宽松和谐的调解环境:配备饮水机、老光镜、笔墨纸张等便民物品,在墙上悬挂大幅调解宣传画,并特意放置了绿色植物,营造出温馨和谐的调解环境。
三是诚心化解纠纷。蔡春道同志认为,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法官的真诚,是调解工作成功的关键。在诚心化解纠纷的过程中,蔡春道主要采取“四式”:1、电话联系式。通过预留的联系方式,电话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了解分歧的大小。通常争议不大的案件,通过这种方式便能快捷达成合意;2、约见会谈式。若电话里说不清楚,便分别通知当事人来调解室细谈,了解双方意图,进行客观引导,降低双方不切实际的期望值,使双方当事人在情与法的博弈中找到平衡点;3、登门造访式。对一方当事人配合、另一方当事人不配合的,便主动登门做工作,讲明诉前调解的优势,让当事人自愿接受诉前化解方式,经常有峰回路转的效果;4、多方协助式。有的当事人难找或不愿露面,蔡春道便请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干部或当事人的单位领导等出面,协助法官做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蔡春道还注重抓好“三点”:1、选准“主攻点”。根据当事人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因人施策,同样一个观点或理由,用不同方法,从不同角度,举不同例子,选不同语言,使当事人能够认同并接受。2、选准“沟通点”。从情感和道义的角度,耐心地与当事人沟通,与任何有利于化解矛盾的人沟通。3、选准“切入点”。注重结合当地风俗和社会公共道德,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促成互谅互让,心平气和地化解矛盾。
三、三项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完善考核评查机制。坚持以审判管理的理念推进工作室调解工作,从调结案件数、调解成功率、调解申请执行率等方面对调解工作室进行量化考核。同时,为鼓励调解人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实行“固定收入+浮动奖励”的工资奖励政策,即在每月固定给予调解人员一定劳动报酬的基础上,以调结案件数量为基准,为调解人员设立专项奖励,每调结一件案件即给予一定数额奖励,以激发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为提高纠纷解决效率,避免久调不决,调解工作室着力在规范诉调对接流程上下功夫。工作室接手案件后,务必在10个工作日内调结案件。调解成功需要确认的,由法院出具确认书;需要出具调解书的,则由立案庭立案后出具调解书。经工作室调解,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3个工作日内移送立案转入诉讼程序。对调解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从程序启动、材料移转、开展调解、人民调解协议制作、司法确认等均实时监控,加强跟踪,以每个节点的高效运行保障整个调解机制的有效运转。
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蔡春道调解工作室作为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外同样代表法院形象。为此,该院毫不放松对调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要求调解工作室人员严格遵守《诉讼服务中心工作准则》,参照遵循“五个严禁”、“六条禁令”等法院廉政制度,在作息考勤、文明规范、公正廉洁等方面,与法院干警同等要求。工作室设立两年多来,蔡春道同志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处处展现出一名全国劳模的高尚品质和风范。在他的团结带领下,工作室迄今未发生一起违纪事件。蔡春道亲民为民的工作作风,独特的工作方法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得到了基层群众的普遍认可,工作室的品牌效应也逐步形成,不少群众慕名而来请蔡春道调解矛盾纠纷;一些接受过蔡春道调解的当事人,再遇到纠纷便会主动要求由蔡春道调解,曾经的“蔡劳模”已经向“蔡品牌”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