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夜,执行款送到民工床前
作者:唐闻声 杨鹏 发布时间:2011-02-09 浏览次数:330
“谢谢,谢谢,留下吃个饭再走吧。”
王均生原是东台某陶瓷有限公司的工人,2005年工伤致残后,为了讨要工伤赔偿,历经仲裁、复议、行政诉讼、再次仲裁……几经周折,直到2009年,才由法院判决确认了王均生的工伤赔偿11.8万元。但此刻陶瓷公司濒临倒闭。为了执行到王均生一家的这笔救命钱,东台法院执行干警查银行、查房产、查工商,40多次找被执行人谈话,最后还对被执行人的法人实施了司法拘留……在穷尽了一切措施后,依然没能发现半点可供执行的线索。
王均生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其丧失劳动能力后,家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2010年春节前,东台法院给予王均生1万元司法救助,让王均生一家度过难关。2011年春节前,濒临倒闭的陶瓷公司迎来转机,另一家宜兴公司决定收购东台陶瓷公司继续生产。东台法院执行干警立即找宜兴公司的负责人协商,希望其能先行垫付东台陶瓷公司的工伤赔偿、拖欠的民工工资等案件款。执行法官组织两家公司,镇里领导,村中代表以及申请人多次协调,经过不懈的努力,宜兴公司不但拿出20万元,用以支付工伤赔偿和工人工资,还同意优先聘用东台陶瓷公司的原有工人。
当东台法院执行干警将刚刚拿到的执行款送到家住100余公里外的王均生手中时,已是晚上10时许。执行人员连饭也顾不上吃一口,匆匆别过王均生,顶着凛冽的寒风,带着剩下的执行款,给陶瓷公司的工人们送去拖欠已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