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花丛中一点“宏”-记睢宁法院女法官朱宏
作者:马娟 发布时间:2006-11-16 浏览次数:5151
《人民法院报》曾以《一个电话,打出一个廉洁法官》为题对江苏省睢宁法院女法官朱宏进行报道,在睢宁是佳话广传。20年来,她始终以优秀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把“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作为自己工作的标准,把“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作为自己不懈的追求,把“人民满意”作为自己努力工作的不竭动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取得了非凡的业绩。
1998年被徐州市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先进工作者”;1999年被评为徐州市法院系统优秀审判长;2000年被评为徐州市文明法官;2001年被评为徐州市“人民满意法官”;2002、2003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99至2004年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6年被评为优秀法官和睢宁县 “十佳政法干警”。
调解的一把好手
“婚姻调解专家”??当事人是这样称呼朱宏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错综复杂、千丝万缕,朱宏作为女性的细腻,凭着多年的积累,她对此有了深刻的体会认识,也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审调模式。用她的话说:“婚姻家庭是用感情构筑和经营的,感情是牢固的根基,不是那么容易塌陷的”。正是抱着这种信念,在她手中,无数案件当事人握手言和,许多即将离散的家庭破镜重圆。2005年6月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原、被告双方态度极为对立,一触即发的紧张气氛使一桩简单的民事案件很有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在耐心倾听了原告的哭诉和被告的辩解后,她认为导致婚姻危机的主要原因是被告酷爱跳交谊舞,忽略了对家庭和子女的责任。她决定休庭十分钟,走到原告身边说了这番意味深长的话:“他喜欢跳舞并不是什么坏事,但要把握尺度,想想看,他对你仍这么执着,这份真情你能舍得?再说,你能忍心让孩子失去父爱吗?”这时坐在一边的被告说:“她能舍得我舍不得。”她转身又对被告说:“既然舍不得,为什么不好好珍惜呢?”被告红着脸说,我已向他承认错误了,我以后改正就是了。原告见状当庭表示:“只要他以后能改,我现在就撤诉。”一桩棘手的离婚案件,就这么当庭化解了。
改革的先驱行者
从事审判20年,朱宏见证了法院的沧桑变迁,也经历了人民法院的种种变革。在改革面前,她积极调整心态,变被动为主动,从研究审判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新情况、新问题入手,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和严谨的审判作风,使得一些复杂疑难的案件迎刃而解。在她所结案件中,调解率达52%,调解撤诉率为72%,真正做到案结事了。2004年她审结案件242件,2005年,她审结184件,办案总数连年名列民一庭榜首,在全院女法官中名列第一。在法律文书的制作中,她大胆地阐明自己的观点,对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纳、推理认证及适用法律、政策,都详尽地展现在法律文书上,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在该院组织的法律文书评比中,她参评的法律文书多次获奖。对于这一切,她严肃地说:“法官冲锋在审判一线,是审判事业的领路人,必须跟上改革的潮流。审判的张弛有度、合情合法,不仅仅是对法律的尊重和维护,更是对社会和人民的负责”。
廉政的黑脸标兵
从事审判工作多年,见多了人间百态,也看多了世故人情,朱宏心中却倔强地竖着超脱的信念标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为民所用,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尽管是一名手握重权的民事审判法官,但她却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履行着作为共和国人民法官的义务,诠释着公正高效和一心为民。在她审理众多的民事案件中,当事人为了感激她,有的挖空心思,给她送钱物,请吃喝,均被她义正词严地拒绝。2005年她在办理一起财产损害案件时,其中一个被告赵某正在看守所服刑。闭庭后,赵某的妻子在她回家的路上拦住她,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从口袋里掏出用手绢包着的1000元钱,送到她的面前说:“只求你能公平判决,这是我的一点心意,你无论如何也要收下”。她赶紧将她扶起,郑重地说:“请你放心,法律是公正的,只要你有理有证据,一定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是罪犯也一样。”案子进入执行阶段,再次遇到赵某的妻子,她听到了一番让她诧异的话:“是俺小孩爸让我试一试你,看你到底是不是清官?你秉公办案,我们佩服你,敬重你”。赵某在劳改农场时在给朱宏的信中写道:“你是一个正直、有个性的清官,我服从你的判决。”于是“黑脸法官”的说法在当地老百姓中悄悄流传了起来。
朱宏是巾帼不让须眉娘子军中的一员,几十年如一日,付出了心血和汗水,勤勤恳恳、默默无闻地耕耘在民事审判这块神圣的土地上;她又象生长在这块沐浴着阳光和雨露的土地上的姹紫嫣红的鲜花中的一株奇葩,不仅点缀了大地,更给千家万户送去了温暖和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