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诉维权止纷争 共建和谐新农村-记扬中新坝法庭调解工作
作者:王评 发布时间:2006-11-15 浏览次数:5069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农村建设中一些潜在矛盾开始凸显。曾荣获全国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扬中法院新坝法庭,针对辖区内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在农村法庭占较大比例的特点,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平息民间纷争、化解社会矛盾。近日,新坝法庭还专门在周边乡村设立了三个巡回审判点,定人定点定时间进行巡回审判,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起到了审案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这对调节农村新型社会关系、保障农民人身财产权益、促进乡风文明和社会和谐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和气桥”上的怨气消了
去年3月,三茅镇和气村村委会将原来一个仅能容纳两人通过的小桥扩建起成宽5米的水泥桥,并将之命名为“和气桥”。可谁也没想到,这造福全村的和气桥随后带来的并不是一团和气。不到一年的时间,由于距桥不远的道路拓宽,导致过桥运送砂石的重型车辆越来越多。紧挨着桥的住户于某,担心房子的路基下沉危及自己的房屋,于是他搬来大石头放在桥头,阻碍过往车辆通过。村委会虽再三做工作,但说服不了于某,双方陷入僵持局面。最后村委会无奈将于某告上法庭。
接手此案的全国优秀女法官朱沪生获悉后,立即前往现场勘察,弄清事情原委后,朱沪生法官感到问题并不简单:村委会修桥方便村民,护桥有理;重型车辆祸及住户房屋,保房要紧。双方各有各的道理。因此,朱沪生并没有急于审理此案,而是到交通部门了解于某房子的承压能力,咨询有关专家关于房子的维护细节。在经过反复思量后,朱沪生法官终于草拟出一个方案:在于某房屋旁边加筑护墙礅,并在大桥正中设置一个两米高的限高栏杆。方案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村委会适当补偿于某的维修费用,于某把横在桥上的石头搬走,案件经过调解圆满解决,“和气桥”上的怨气终于消了。
60万元赔偿要求降为10万
2004年一天晚上7点多钟,年轻女教师冯冬云像往常一样做完家教骑自行车回家。途经扬中市中远加油站门前路段,与相对方向行驶的郑某相撞,小冯后脑勺着地。经抢救,虽然暂时保住了性命,但成了植物人,每天靠营养水维持生命。经法医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到诉讼时,原告已花费医疗费8万多元。为此小冯的娘家和婆家都背上了巨额债务。交警部门认定郑某负全部事故责任,可肇事者郑某是个智障人员,家里一贫如洗。双方闹了很长时间。最终,冯冬云的丈夫将郑某及其父母全部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各种费用合计60多万元。
新坝法庭立案后,凭着审判经验,办案法官意识到,如果法庭简单判决,案子办得很轻松,但躺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小冯急需钱用,而从被告的家境看,如果简单下判,那么判决书的赔偿金额再高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不仅不能解决,还可能会加剧。
经过几轮艰苦调解,原告方表示体谅被告方的家庭难处,答应至少要拿10万元救急。办案法官心里也有了底。当被告的家庭最终想尽办法凑齐赔偿金时,原告终于同意作出让步。
交心化解父子积怨
80岁的鲁某夫妇为了几个儿子成家,可谓操碎了心。没想到大儿子对他非打即骂,甚至在鲁某身患重病期间,大儿子对他也不理不问。绝望的鲁某夫妇遂将大儿子告上法庭。
办案法官调查了解到矛盾不是一两天造成的,主要缘于鲁某以前对待三个儿子未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大儿子一直耿耿于怀。法官据此不断做交心沟通,并通过村委会的民调组织一齐做双方的工作,调解最终取得成功。今年重阳节,办案法官还专门对鲁某夫妇进行了回访,得知父子俩的关系目前相处得非常融洽,没留下丝毫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