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郑板桥一生坎坷,50岁才入仕途,在做基层地方官时,为官清正。他对百姓生活中一枝一叶的小事都十分关切,其对百姓的深情,实在难能可贵。县衙萧萧的竹声,使他想到了民间的疾苦和为官作吏者的责任。 “一枝一叶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今天我们把这句诗运用到法院工作中,就是“司法为民”。

    司法为民重点在司法,核心在“为民”。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种光荣。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那样:“在法律铸造的帝国里,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而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在“王侯”平凡工作的背后,是崇高的事业和神圣的使命。肖扬院长的论断振聋发聩: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国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大权,也不是为了法官们的尊荣显贵。如果我们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我们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法治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

    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它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司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我们每一名法官都要时时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始终不渝地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实司法为民,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体现着新时期树立崇高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法官新风貌,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有要求,人民的法官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责无旁贷!一生仅此日,万里是行程。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有的艰难与险阻,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就让我们以行动证明我们这一代法官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