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牢固树立审执结合的意识,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之间的配合与互动,努力提高案件裁判自动履行率和执行率。去年该院共执结案件1117件,其中经法官主持当事人主动履行或和解案件726件,自动履行和解率达76.2%。执结率89.1%,执行到位率92.6%

 

强化审执结合的意识。在具体工作中,树立审执一盘棋的思想,审执兼顾重执行。既讲究分工,更强调合作,实现审理和执行的和谐推进。通过强调审执协调配合,解决审执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减少审执难案和执行不能案件,力求通过提高当庭执行和自动履行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注重审执结合的方法。在审理环节,要求审判人员坚持把调解作为促进案件执行的有效方法和基础性工作来抓,尽量采取调解方式结案,化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进一步提高当场履行率;同时主动掌握义务人财产状况,资金流向,动产、不动产登记情况等执行能力状况,穷尽一切可能的手段加大财产保全措施力度,发挥以执促审的效果。

 

强调审执结合的效果。要求执行人员从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生效法律文书严肃性的出发,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后果,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在执行遇到困难时,要及时与审判员沟通,做好被执行人的服判息诉思想工作,同时充分利用执行和解的方法弥补审判阶段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