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王先生在横穿马路时,被曹某驾驶车辆撞倒,造成当场死亡。王先生车祸身亡时,其妻子已怀有二胎宝宝四个月。后王先生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驾驶员曹某及保险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6万余元。

考虑到王先生正值壮年及家庭情况、家属情绪等问题,吴中法院引导当事人诉前调解。诉前调解委员会主任施晓华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向当事人阐明各自应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曹某本身从事校厨工作,因该交通事故被辞退,目前无收入来源,且在事故发生后,已东拼西凑借了5万元赔偿给受害人家属。后调解员主动联系曹某,希望其从受害人家庭现状和两个未成年子女成长等问题,特别是遗腹子小女儿从未能与父亲见面等方面考虑。曹某坦言,其明白受害人家庭因该事故所造成的巨大伤害,也想在经济上弥补,但其确实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经调解员多次与曹某和保险公司电话沟通,曹某在已付5万元基础上再分期赔偿2万元,保险公司按判决标准全额赔偿94万元。

王先生的离世让其家属精神受到沉重打击,且埋怨事后曹某未曾关心其家庭情况,受害人家属情绪一度崩溃,不愿签调解协议,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与受害人家属单独交流,从法律、情理等方面耐心疏导,使其回归理性,自愿签订调解协议,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速裁法官审核之后,及时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事后,调解员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和曹某,督促按时履行付款义务,保险公司和曹某均表示将积极履行。在调解员回访过程中,受害人家属称已收到保险公司、驾驶员的赔偿款,一家生活也正在慢慢恢复正常。

通过大力推进多元化诉前调解工作机制,从源头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缩减纠纷化解时间,缓解审判、执行压力,获得了当事人的诸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