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法权益兑现的拼搏-睢宁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作者:张剑 王波 发布时间:2006-10-26 浏览次数:5171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和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把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追求点,全面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全院上下形成合力,提出"执结一批、和解一批、教育一批、处罚一批"的执行口号,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今年1?9月,共执结案件992件,兑现金额标的4216.1万元,执结率和执行标的额到位率两项考核指标突破历史新高,分别以77.76%和77.45%跃居全市第二和第一的位置,有效促进全院审判工作其他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依靠党委支持 多方营造氛围
睢宁法院始终坚持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争取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扩大宣传工作力度和覆盖面,营造舆论氛围。中央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以52号文件下发后,该院抓住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解决执行难的良好机遇,认真分析了本院执行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决定积极营造“大执行”的阵势,深入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全力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今年3月18日,他们分别向全县367名人大代表和176名政协委员发出一封信,通报了中央52号文件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心,汇报了当前法院执行工作现状,以赢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赢取社会对执行工作理解和支持,积极贯彻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解决执行难有关文件精神,该院先后3次组织干警走上街头、走进企业和社区,发放宣传单、设立法制咨询点,拉开了“加大执行力度,构建和谐社会” 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为在全县营造了“以抗拒、阻碍、干预法院执行为耻;配合、协助、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荣”的舆论氛围和良好风气,他们还与报社、电台、电视台联合,分别制作大型系列专题节目,真正做到了报纸上有执行文字、电台有执行声音、电视台有执行图象。让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成为千家万户最基本的法律常识;让必须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成为被执行人最基本的法律意识。
今年9月1日,在该院召开的被执行人集中教育大会上,通过现场教育和媒体暴光,21名被执行人中,有13人当场联系亲友帮助偿还债务,兑现执行款21.8万元;2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了履行和解协议;3名被执行人向权利人提供了执行担保;对3名拒不配合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当场宣布了拘留罚款决定。
改革执行队伍 助理也能“挑大梁”
“我们需要精英执行法官,我们应该为他们配备执行助理,这也是我们职业化改革路上必须走好的重要一步。” 该院蔡可勇院长说。
睢宁法院在“执行会战”活动中进行大胆地人事制度改革,为精英执行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法警。形成以精英执行为主导,执行助理、书记员、法警相配合,人员优化组合,力量集中的执行新队伍。8月5日,睢宁法院通过考评任命的10名执行法官助理正式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被执行人王某为了躲避执行已到外地打工,法官想尽一切办法也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下落以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8月10日,申请人偶然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行踪,立即向承办法官报告。执行法官果断决定于次日凌晨四点采取“凌晨行动”,通过及时出击,迅速将正在亲戚家中的被执行人强制带至法院。
执行法官助理在执行法官的指导下,对该案进行了艰难而又卓有成效的调解。由于申请人对被执行人欠帐不还的行为非常愤怒,而被执行人始终口口声声称自己不该偿还也没钱偿还,拗着脖子与执行助理绕圈子,致使该案和解工作一度中止。但执行助理没有放弃,虽然凌晨早起已是非常疲劳,但执行助理还是不愿放过任何一个可能调解成功的机会,通过释明法律、讲解事实、摆明道理,进一步做被执行人的思想转化工作,逐渐消弱了其对立情绪。在选准突破口地引导他换位思考和算清得失帐之后,被执行人后悔不已,表示按照法律文书规定内容履行义务。此时,执行助理抓住有利时机,促成双方和解,申请人同时表示愿做出一定的让步,最终促成双方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执行助理的辅助工作将执行法官们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使案件逐步向这批优秀的执行法官手里集中,也就不必担心他们办案的时间与精力问题,也更有利于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提高工作效率。与该院走“精英化审判法官”之路的职业化改革相同,为精英执行法官配备助理成为该院司法改革添上浓重又辉煌的一笔。
严管理求实效 执行佳报频传
针对消极执行、执行不力问题,该院先后出台《执行通案制度》、《提执、交叉执行制度》、《回访案件当事人制度》、《执行岗位单独目标考核制度》等22项执行工作管理规章制度。以制度为抓手,深入推进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和考核。目前,该院全体执行干警思想统一,目标一致,形成合力,奋力拼搏,攻克一个又一个执行难案,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江苏省医药公司睢宁分公司长期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应缴金额高达9510000元,滞纳金4113700元。根据睢宁县地方税务局的申请,睢宁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该局作出的补缴社会保险费决定。
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同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进行执行谈话,催促其尽快想方设法履行义务。但由于该公司因长期经营不善,公司的资产除了一栋已被申请人查封的2至4层楼房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工作一度限入僵局。
执行法官没有为僵局所困,专门成立执行会战小组,并开始对部分集访职工做解释疏导工作。同时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和协调经多方努力,双方当事人相互取得了谅解,并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自愿以其所有的房产2至4层办公楼,折抵人民币13623700元用以补缴所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归申请人所有,法院依法作出了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有关房产转移手续的裁定,使这起执行标的大、社会影响大的非诉执行案件就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年初至今,如江苏某酒业有限公司偷税案、古邳镇拆迁安置案等16件大案、难案一一得到圆满执结,总计兑现金额标的4216.1万元。
“司法让人民满意不容易,执行工作让人民满意更是难”,有人说“执行是良心活”。睢宁法院为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兑现,付出了自己辛勤的努力和拼搏,为打造“法治、平安、诚信、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