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兴法院执行局的一间调解室传出阵阵笑声。原来17位来宜打工的民工从法官手中拿到了老板拖欠他们近3年的工资款。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回家过个开心年了

 

2008年1月由于经营不善,某公司倒闭,除债务外,还拖欠张某等17名民工的工资。劳动仲裁部门确认,公司应支付张某等17人工资款16余万元。之后,公司老板蒋某负债外逃。无奈之下,17名民工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工人们的工资就是他们的血汗钱啊!”接到这批案件后,执行法官心里沉甸甸的。然而,一系列的调查很不乐观,公司严重资不抵债,经营场所系租赁使用,名下除部分陈旧设备和积压库存外,无其它可执行财产。为了将资产尽快变现,执行法官迅速展开了行动财产保全、评估、拍卖。然而,难题接踵而来,拍卖标的两次流拍,公司的其他债权人也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清偿债务。

 

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气馁,一方面多次召集权利人,耐心他们沟通,确保工人工资的优先受偿。另一方面,找到蒋某的家人做外围说服工作。最后,在法官的晓之以理与动之以情下,蒋某的家人出面将流拍的资产进行变卖,并将变卖所得款15万余元交由法院用于兑付民工工资。

 

据统计,宜兴法院去年共执结民工工资案件441件,执行到位金额273万元。,切实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