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三个“一”提升全院质效
作者:史文静 发布时间:2012-11-22 浏览次数:328
今年以来,江都法院各项质效指标均有不同程度上升。院党组要求再接再厉,同时针对江都法院几项质效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后的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努力促进全院质效指标再提升。
每周一发放一次院长提示书。审管办每周一除常规在信息系统通报审限将要届满的案件外,还对这类案件发放由院长签发的院长提示书到各案件承办人。同时,审管办对院长提示书发放后的情况进行跟踪汇总,督促各承办人及时办理各项审限变更手续,控制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案件的数量,提醒各承办人如有疑难案件及时提请审委会和专委会研究。
每周五统计一次“三类”案件审批情况。为尽量缩短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和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审管办每周对适用公告送达、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这三类案件的审批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承办人提供经分管院领导审核的审批表复印件,审管办将上述统计送交纪检监察室,如不切实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将进行纪律处分。
每月考核通报一次“百日办案竞赛”结果。每月25日前,审管办公布各部门在“百日办案竞赛”活动期间的审执质效指标数据,同时按照各个条线排出几项重要质效指标的前两名,并在大厅张贴光荣榜,让各部门、各案件承办人能一目了然地找到自身的各项指标在全院所处的位置,努力在全院营造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氛围,从而推动全院整体审判质效指标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