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切入点,创新了“三针工作法”,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已实现7年赴京上访“零登记”。

 

提前预防,打好预防针。该院定期发动全院干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及时掌握各种预警信息。在排查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要求所有办案人员大力宣传土地法、婚姻法、财产法和信访条例等方面知识法规,让群众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事情是合法的,什么事情是不合法的。群众在碰到矛盾纠纷时,不鲁莽行事,能理性的处置和控制有关纠纷,逐级向乡村和有关部门反映。此举为群众注入了一剂强有力的预防针,大大的降低了由矛盾纠纷而引发的民事案件和由民事案件引发的刑事案件,有效的预防和避免了本辖区和部门矛盾纠纷出现后恶化升级态势。

 

对症下药,打好治疗针。针对排查出的社会矛盾纠纷,该院推出了首问责任制,领导负责制,责任到人定时解决,要求各部门办案法官针对不同矛盾纠纷症结“下药”,突出调解方法措施的运用,使对矛盾纠纷调处“治疗”达到最佳效果。该县桑墟镇一村民傅某建3间边房出檐10公分,邻居姜某强行将傅某家立的模板拆掉,理由是屋檐下无地。傅某认为墙外有地,不给出檐无道理,准备与姜家大闹一场。村矛调人员前往调处,姜家态度仍强硬,一场武斗一触即发。驻村工作站的法官陈学清得知后迅速到现场,以村账为凭证进行实地丈量,结果傅家墙外的确有地,邻居姜某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在事实面前,表示服从镇矛调中心调解,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使两家化干戈为玉帛。

 

定期回访,打好巩固针。该院在村设立驻村工作站,凡对调处过的社会矛盾纠纷,法官均在三日内回访双方当事人,了解当事人对问题所处理的意见。凡当事人反馈不满意的,再次对问题进行分析、评估,拿出措施进行调解,直至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通过打巩固针,有效的防止了矛盾纠纷的复发反弹情况,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